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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278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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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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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恭,義興臨津人也。元嘉中,晉陵蔣崇平爲劫見禽,雲與恭妻弟吳晞張爲侶。晞張先行不在,本村遇水,妻息避水,移寄恭家。時錄晞張不獲,禽收恭及兄協付獄科罪。恭、協並款舍住晞張家口,而不知劫情。恭列晞張妻息是婦之親,親今有罪,恭身甘分,求免兄協。協列是戶主,求免弟恭。兄弟二人爭求受罪,郡縣不能判,依事上詳。州議以爲並不合罪。後除恭義成令,協義招令。

徐耕,晉陵延陵人也。元嘉二十一年,大旱人饑,耕詣縣陳辭,以米千斛助官振貸。縣爲言上,當時議以耕比漢卜式。詔書褒美,酬以縣令。


  

大明八年,東土饑旱,東海嚴成、東莞王道蓋各以私谷五百餘斛助官振恤。

孫法宗一名宗之,吳興人也。父隨孫恩入海澨被害,屍骸不收,母兄並餓死。法宗年小流迸,至十六方得還。單身勤苦,霜行草宿,營辦棺槨,造立塚墓,葬送母兄,儉而有禮。以父屍不測,入海尋求。聞世間論是至親以血瀝骨當悉漬浸,乃操刀沿海見枯骸則刻肉灌血,如此十餘年,臂脛無完皮,血脈枯竭,終不能逢。遂衰絰終身,常居墓所,山禽野獸,皆悉馴附。每麋鹿觸網,必解放之,償以錢物。後忽苦頭創,夜有女人至曰:「我是天使來相謝,行創本不關善人,使者遠相及。取牛糞煮傅之即驗。」一傅便差,一境賴之。終身不娶,饋遺無所受。宋孝武初,揚州闢爲文學從事,不就,卒。

范叔孫,吳郡錢唐人也。少而仁厚,周窮濟急。同裡范法先父母兄弟七人同時疫死,唯餘法先,病又危篤,喪屍經月不收。叔孫悉備棺器,親爲殯埋。又同裡施夫疾病,父死不殯。范苗父子並亡。范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二人喪沒,親鄰畏遠,莫敢營視。叔孫並爲殯瘞,躬恤病者,並皆得全。鄉曲貴其義行,莫有呼其名者。宋孝武孝建初,除竟陵王國中軍,不就。義興吳國夫亦有義讓之美,人有竊其稻者,乃引還,爲設酒食,以米送之。

卜天與,吳興餘杭人也。父名祖,宋武帝聞其有干力,召補隊主。從征伐,封關中侯,歷二縣令。

天與善射,弓力兼倍,容貌嚴毅,笑不解顔。文帝以其舊將子,使教皇子射。元嘉二十九年,爲廣威將軍,領左細仗。元兇入弒,事變倉卒,舊將羅訓、徐罕皆望風屈附。天與不暇被甲,執刀持弓,疾呼左右出戰。徐罕曰:「殿下入,汝欲何爲?」天與罵曰:「殿下常來去,雲何即時方作此語,只汝是賊手。」射劭于東堂,幾中。逆徒擊之,臂斷,乃見殺。其隊將張弘之、朱道欽、陳滿與天與同出拒戰,並死。孝武即位,贈天與龍驤將軍、益州刺史,諡曰壯侯,車駕臨哭。弘之等各贈郡守。給天與家長稟。

子伯宗殿中將軍。明帝泰始初領幢,擊南賊于赭圻,戰沒。伯宗弟伯興官至南平昌太守、直合,領細仗隊主。升明元年,與袁粲同謀伏誅。

天與弟天生,少爲隊將,十人同火。屋後有一坑廣二丈餘,十人共跳之皆度,唯天生墜。天生乃取實中苦竹,剡其端使利,交橫布坑內,更呼等類共跳,並懼不敢。天生乃復跳之,往反十餘,曾無留礙,衆並歎服。以兄死節,爲孝武所留心。大明末,爲弋陽太守。明帝泰始初,與殷琰同逆被斬。

許昭先,義興人也。叔父肇之坐事系獄,七年不判。子侄二十許人,昭先家最貧薄,專獨料訴,無日在家,餉饋肇之,莫非珍新。資産既盡,賣宅以充之。肇之諸子倦怠,唯昭先無有懈息,如是七載。尚書沈演之嘉其操行,肇之事由此得釋。昭先舅夫妻並疫病死亡,家貧無以殯送,昭先賣衣物以營殯葬。舅子三人並幼,贍護皆得成長。昭先父母皆老病,家無僮役,竭力致養,甘旨必從。宗黨嘉其孝行。雍州刺史劉真道板爲征虜參軍,昭先以親老不就;補迎主簿,昭先以叔未仕,又固辭。

余齊人,晉陵晉陵人也。少有孝行,爲邑書吏。宋大明二年,父殖在家病亡,信未至。齊人謂人曰:「比肉痛心煩,有如割截。居常惶駭,必有異故。」信尋至,以父病報之。四百餘裡,一日而至。至門,方知父死,號踴慟絶,良久乃蘇。問父所遺言,母曰:「汝父臨終,恨不見汝。」齊人即曰:「相見何難。」於是號叫殯所,須臾便絶。州縣上言,有司奏改其裡爲孝義裡,蠲租布,賜其母谷百斛。

孫棘,彭城人也。宋大明五年,發三五丁,弟薩應充行,坐違期不至。棘詣郡辭列:「棘爲家長,令弟不行,罪應百死,乞以身代薩。」薩又辭列自引。太守張岱疑其不實,以棘、薩各置一處,報雲「聽其相代」。顔色並悅,甘心赴死。棘妻許又寄語屬棘:「君當門戶,豈可委罪小郎?且大家臨亡,以小郎屬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兒,死復何恨。」岱依事表上,孝武詔特原罪。州加闢命,並賜帛二十疋。

先是,新蔡徐元妻許二十一喪夫,子甄年三歲,父攬湣其年少,以更適同縣張買。許自誓不行,父逼載送買。許自經氣絶,家人奔赴,良久乃蘇。買夜送還攬。許歸徐氏,養元父季。元嘉中,八十餘卒。

又明帝泰始二年,長城吳慶恩殺同郡錢仲期。子延慶屬役在都,聞父死馳還,于庾浦埭逢慶恩,手刃殺之,自系烏程獄。吳興太守郗顒表不加罪,許之。


  

何子平,廬江灊人也。曾祖楷,晉侍中。祖友,會稽王道子驃騎諮議參軍。父子先,建安太守。

子平世居會稽,少有志行,事母至孝。揚州闢從事史,月奉得白米,輒貨巿粟麥。人曰:「所利無幾,何足爲煩。」子平曰:「尊老在東,不辦得米,何心獨饗白粲。」每有贈鮮餚者,若不可寄致至家,則不肯受。母本側庶,籍註失實,實未及養,而籍年已滿,便去職歸家。時鎮軍將軍顧覬之爲州上綱,謂曰:「尊上年實未八十,親故所知,州中差有微祿,當啓相留。」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黃籍,籍年既至,便應扶侍,何容苟冒榮利。」乃歸家竭力供養。

元嘉三十年,元兇弒逆,隨王誕入討,以爲行參軍。子平以凶逆滅理,故廢己受職,事甯自解。末除吳郡海虞令,縣祿唯供養母一身,不以及妻子。人疑其儉薄,子平曰:「希祿本在養親,不在爲己。」問者慚而退。母喪去官,哀毀踰禮,每至哭踴,頓絶方蘇。屬大明末東土饑荒,繼以師旅,八年不得營葬。晝夜號哭,常如袒括之日。冬不衣絮,暑避清涼,一日以數合米爲粥,不進鹽菜。所居屋敗,不蔽風日,兄子伯興欲爲葺理,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申,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蔡興宗爲會稽太守,甚加矜賞,爲營塚壙。

子平居喪毀甚,及免喪,殆至不立。幼持操檢,敦厲名行,雖處闇室,如接大賓。學義堅明,處之以默,安貧守善,不求榮進。好退之士彌以此貴之。卒年六十。

崔懷順,清河東武城人也。父邪利,魯郡太守,宋元嘉中爲魏所獲。懷順與妻房氏篤愛,聞父見虜,即日遣妻,布衣蔬食如居喪禮,歲時北向流涕。邪利後仕魏,書戒懷順不許如此。懷順得書更號泣。懷順從叔模爲滎陽太守,亦入魏,模子雖居處改節,不廢婚宦。宋大明中,懷順宗人冀州刺史元孫北使魏,魏人問之曰:「崔邪利、模併力屈歸命,二家子侄出處不同,義將安在?」元孫曰:「王尊驅驥,王陽回車,欲令忠孝並弘,臣子兩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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