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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 571 /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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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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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階舊有橫行正使、橫行副使,有諸司正使、諸司副使,有使臣。政和易以新名,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橫行正、副亦然,於是有郎居大夫之上。至紹興,始釐正其序。

太尉


  

通侍大夫

正侍大夫

宣正大夫政和新置。

履正大夫政和新置。

協忠大夫政和新置。

中侍大夫

中亮大夫

中衛大夫

翊衛大夫

親衛大夫

拱衛大夫自翊衛至此,並政和新置。

左武大夫

右武大夫以上為橫行十三階。

右並政和新置。內通侍大夫舊為內客省使,國朝未嘗除人,自易武階,不遷通侍沿初意也。轉至中侍,無磨勘,特紼除。

武功大夫

武德大夫

武顯大夫

武節大夫

武略大夫

武經大夫

武義大夫

武翼大夫以上系舊諸司正使,八階。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協忠郎

中侍郎自正侍至此,並政和新置。

中亮郎

中衛郎

翊衛郎

親衛郎

拱衛郎自翊衛至此,並政和新置。

左武郎

右武郎以上,舊為橫行副使,

政和更新,增益共十二階。

右自正侍至右武,舊在右武大夫之下,武功大夫之上,今從紹興釐正書。

武功郎

武德郎

武顯郎

武節郎

武略郎

武經郎

武義郎

武翼郎以上舊諸司副使,八階。

訓武郎

修武郎以上為大使臣。

從義郎

秉節郎

忠訓郎

忠翊郎

成忠郎

保義郎

承節郎

承信郎以上為小使臣。

右並五年一轉,至武功大夫,有止法。

進武校尉

進義校尉

下班祗應

進武副尉

進義副尉

守闕進義副尉

進勇副尉

守闕進勇副尉以上無品,二校尉參

吏部,下班參兵部,以下並參刑部。

內侍官十二階,並政和舊制。

醫官政和既易武階,而醫官亦更定焉,紹興因之,特損其額。舊額和安大夫至良醫二十員,紹興置五員;和安郎至醫官三十員,置四員;醫效十員,置二員;醫痊十員,置一員;醫愈至祗候、大方脈一百五十員,置十五員。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

保和大夫

保安大夫

翰林良醫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保和郎


  

保安郎

翰林醫正

翰林醫官

翰林醫效

翰林醫痊

翰林醫愈

翰林醫證

翰林醫診

翰林醫候

翰林醫學

右醫正而止,十四階,並政和制,餘續增焉。



志第一百二十三職官十(雜制)

○贊引導從賜食邑實封使職宮觀贈官敘封致仕蔭補

贊引

舊中書門下、翰林學士、御史中丞並緋衣雙引,仍傳呼。開寶中,學士止令一吏前導,亦罷傳呼,惟謝恩初上日,雙引傳呼雲。

使相、仆射、兩省五品已上,一吏前引。樞密使兼相者,二吏,不讚引。大中祥符五年,止令于本廳贊引。不帶相及副使,止令本院紫衣吏前贊引之。

淳化四年,令東宮三少、尚書、丞、郎入朝以緋衣吏前導,並通官呵止。二品已上用朝堂驅使官,餘用本司驅使官,宰臣、親王仍令紫衣二吏引馬。

導從

中書、樞密、宣微院、御史台、開封府、金吾司皆有常從。景德三年詔:「諸行尚書、文明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給從七人;學士、丞郎,六人;給事、諫議、舍人,五人;諸司三品,四人。于開封府、金吾司差借,每季代之。」中書先差金吾從人,自今亦令參用開封府散從官。宰臣、參知政事、仆射、御史大夫、中丞、知雜,皆通官呵止行人。淳化四年,令東宮三少、尚書丞、郎,並通官呵止。

大中祥符五年,以群官導從不合品式,命翰林學士李宗諤、龍圖直學士陳彭年與禮官詳定。宗諤等請:自今除中書、樞密、宣徽使、御史中丞、知雜御史、金吾並攝事清道如舊制呵導外,仆射已上及三司使、知開封府,止四節;尚書、文明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三節;丞郎已上、三司副使,兩節;大兩省、卿、監,一節;小兩制御史、郎中、員外、諸司四品,三司、開封府判官推官,二人前行引,不得過五步。合于金吾借從人者,以諸軍剩員代之。又外任節鎮知州、都監,從軍士七十人;通判,十五人;防、團、軍事知州都監,五十人;通判,十人;河北、河東、陝西見泊兵處,第鎮知州、都監百人,防、團、軍事知州都監七十人。

轉運使,三十人;咸平二年,詔節度、觀察、防、團、刺史,或別鎮、他鎮,其給使者,止令本使給之。景德六年,令牧守以州兵隨行者以一年為限。

副使,二十五人;提點刑獄官,亦給軍士;副留守、節度行軍副使、留守兩使判官,給散從官十五人;小尹、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副使、兩使推官,十人;兩浙推官、防團軍事判官推官、軍監判官,七人;錄事諸曹,給承符人;縣令、簿、尉、手力、弓手,其代還者,給人護送有差。

賜六

劍履上殿詔書不名贊拜不名入朝不趨紫金魚袋緋魚袋

右升朝官該恩。著綠二十週年賜緋魚袋,着緋及二十週年賜紫金魚袋。特旨者,系臨時指揮。

食邑

一萬戶八千戶七千戶六千戶五千戶四千戶三千戶二千戶一千戶七百戶五百戶四百戶三百戶二百戶

右宰相、親王、樞密使經恩加一千戶,兩府、使相、節度使七百戶。宣徽、三司使,觀文殿大學士以下至直學士,文臣侍郎、武臣觀察使、宗室正任以上、皇子上將軍、駙馬都尉加五百戶。宗室大將軍以上加四百戶。知制誥、待制並文臣少卿監、武臣諸司副使、宗室副率已上,並承製、崇班、軍員等,初該恩加三百戶;承製、崇班、軍員再該恩二百戶。二千戶以上雖有加例,緣無定法,親王、重臣特加有至萬戶者。

食實封

一千戶八百戶五百戶四百戶三百戶二百戶一百戶

右宰臣、親王、樞密使經恩加四百戶。兩府、使相、節度、宣徽使、皇子上將軍,並宗室駙馬都尉任觀察使已上加三百戶。觀文殿學士並宗室正任已上,騎都尉加二百戶。武臣崇班、宗室副率已上加一百戶。五百戶已上雖有加例,緣無定法。親王、重臣有特加至數千戶者。

《三朝志》云:檢校、兼、試官之制,檢校則三師、三公、仆射、尚書、散騎常侍、賓客、祭酒、卿、監、諸行郎中、員外郎之類,兼官則御史大夫、中丞,侍禦、殿中、監察御史,試秩則大理司直、評事、秘書省校書郎。凡武官內職、軍職及刺史已上,皆有檢校官、兼官。內殿崇班初授檢校祭酒兼御史大夫。三班及吏職、蕃官、諸軍副都頭加恩,初授檢校太子賓客兼監察御史,自此累加焉。廂軍都指揮使止於司徒,軍都指揮使、忠佐馬步都頭止於司空,親軍都虞候、忠佐副都頭以上止於仆射,諸軍指揮使止於吏部尚書。其官止,若遇恩例,則或加階、爵、功臣。幕職初授則試校書郎,再任如至兩使推官,則試大理評事。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以上試大理司直、評事,又加則兼監察御史,亦有至檢校員外郎已上者。行軍副使皆檢校員外已上。朝官階、勛高,遇恩亦有加檢校官,郎中則卿、監、少監,員外郎則郎中,太常博士以下則員外郎,並無兼官。其解褐評事、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者,謂之試銜。有選集,同出身例。

使職

兼領者:親祀南郊,則有大禮、禮儀、儀仗、鹵簿、橋道頓遞五使,藉田、泰山封禪、汾陰奉祀、恭上寶冊、南郊恭謝皆如之。自餘行禮,或止有大禮、禮儀使。建隆中南郊,置儀仗都部署、副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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