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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 582 /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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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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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官十千至七千,有二等。知四路州、府,給鐵錢六十千;知軍,五十千。試銜及州縣官,職官兼知春州,七千。有以州望者:河南、大名、荊南、永興、江寧,杭、揚,潭、並、代州,三十千。應天、真定、鳳翔、陝府,秦、青、洪州,二十千。河中,鄆、許、襄、孟、滑、鄭、滄、刑、澶、貝、相、華、晉、潞、廬、壽、宿、泗、楚、蘇、越、潤、常州,十五千。廣州知州,歲七百千,逐月均給。舊月給百千,大中祥符六年,令歲取五百千,餘充添給。益州給鐵錢三百千,梓州二百千,夔州百五十千,餘州約銅錢數而給之。

有都總管、經略安撫等使者、河北四路,真定、瀛州、定州、大名。


  

陝西逐路,永興、秦州、渭州、慶州、延州。

河東路,太原。

前任兩府,並五十千;諫議、舍人、待制、太中大夫已上,三十千。並特添二十千。知大名府帶河北路安撫使同。知并州帶學士即五十千,而無特給。

三路管勾機宜文字,朝官十千,京官七千。石桂州充文南西路都鈐轄、經略安撫使,自諫議、舍人、待制及大卿監、太中大夫、中散大夫已上,三十千。朝臣充廣西路兵馬都鈐轄兼本路安撫管勾經略司公事,即二十。

河北沿邊安撫副使、都監以橫行使充者,三十千。自橫行副使並諸司使、副至崇班、武功大夫、敦武郎以上充者,二十千。供奉官、秉義郎、閤門祗候充都監,十五千。

同管勾河東緣邊安撫司公事,以橫行副使至內殿崇班、敦武郎以上,二十千。

通判,大藩有二十千至十五千者。餘州、軍,朝官有十千至七千者,京官七千。朝官通判益州,給鐵錢八十千,京官六十千。

朝官通判益、梓、利、夔路州、軍、府,給鐵錢七十千,京官五十千。簽判,朝官十千,京官七千。朝官簽判益、梓州,給鐵錢七十千,京官五十千。

三路轉運使,淮南、江浙、荊湖制置茶鹽等稅都大發運使,諫議、待制、大卿監以下,太中、中散以上,三十千。朝官充發運使、副,二十千。武功大夫至武翼郎、諸司使副充發運使副、都監同朝官;充判官,十千。

三門、白波發運使,朝官二十千;朝官充判官,十千,京官七千。諸路轉運使、副,朝官宣德郎以下,二十千,任四路者,給鐵錢一百五十千。判官十千。任福建、廣南東西路,十五千。任益、梓、利、夔四路,給鐵錢八十千。諸路提點刑獄,勸農使、副,開封府界提點諸縣鎮公事,二十千。忠翊郎、侍禁、閤門祗候以下任諸路提點刑獄、勸農使副並府界同提點,武郎、內殿崇班已上者,十五千。朝官並秉義郎、供奉官、閤門祗候已上任四路提點刑獄,給鐵錢一百五十千。忠翊郎、侍禁、閤門祗候以下,一百千。

諸路副都總管,權總管,都鈐轄,路分鈐轄,州鈐轄,路分都監,有五十千至八千,凡六等。任四路,給鐵錢有二百千至一百千,凡三等。

府界及諸路州、府、軍、監、縣、鎮都監、巡檢、砦主、監押,自諸司使以下至三班借職,武功大夫至承信郎已上,十五千至五千,凡六等。任四路,給鐵錢有一百千至五十千,凡四等。陝西、河東沿邊諸族蕃官巡檢,自十五千至四千,凡六等。諸路走馬承受公事,自從義郎至保義郎。供奉官至殿直,並兩省自供奉官至黃門,自十千至五千,凡四等。任四路,給鐵錢自六十千至四十千,

凡三等。府界並諸路州、府、軍、監、縣、鎮監當,朝官七千,京官五千至四千,凡二等。武功大夫以下至進義校尉,諸司使以下至三班使臣,自十千至三千,同七等。朝官任川峽州、府、軍、監,給鐵錢五十千,京官三十千至二十五千,凡二等。三班使臣任四路者,自六十千至二十五千,凡五等。

朝官充陝西及江、浙、荊湖、福建、廣南提舉、提點鑄錢等公事,自二十千至十五千,凡二等。朝官充都大提舉河渠司,勾當及提舉宮觀,並催遣輦運、催納,諸州監物務等,自十五千至七千,凡三等。任四路,給鐵錢七十千。

京官充催促輦運、催裝觔斗綱船,並諸州監物務等,自七千至五千,凡二等。任四路,給鐵錢五十千。

都大提舉修護黃河堤埽岸,諸處巡檢,並監北京大內軍器庫,並蔡河撥發催綱等。並以兩省供奉官以下至內品充,自十千至三千,凡七等。舊志有諸路都部署、鈐轄,有五十千至十五千,凡四等。駐泊都監,兵馬都監,有二十千至十五千,凡六等。諸州監場務,朝官供奉以上七千,京官殿直五千,奉職內品三千,內課頤大者,京朝官與京官同,使臣與兵馬監押同。

大中祥符二年,詔外任官不得挈家屬赴任者,許分添給錢贍本家。添給羊,凡外任給羊有二十口至二口,凡六等。給米,有二十石至二石,凡七等。給面,有三十石至二石,凡七等。傔從,有二十人至二人,凡七等。馬,有十匹至一匹,凡六等。舊志數不同。今從《四朝志》。

建炎南渡以後,奉祿之制,參用嘉祐、元豐、政和之舊,少所增損。惟兵興之始,宰執請受權支三分之一,或支三分之二,或支賜一半,隆興及開禧自陳損半支給,皆權宜也。其後,內外官有添支料錢,職事官有職錢、廚食錢,職纂修者有折食錢,在京厘務官有添支錢、添支米,選人、使臣職田不及者有茶湯錢,其餘祿粟、傔人,悉還疇昔。今合新舊制而參記之。

元豐定製,以官寄祿。南渡重加修定、開府儀同三司,料錢一百貫。特進,九十貫。春、冬衣絹各二十五匹,小綾一十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料錢各六十貫,春、冬絹各二十匹,小綾七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


  
宣奉大夫,正奉大夫,正議大夫,通奉大夫。料錢各五十貫,春、冬絹各十七匹,小綾五匹,春羅一區。冬綿五十兩。

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奉大夫,中散大夫。料錢各四十五貫,春、'冬絹各二直五匹,小綾三匹,春羅一匹,冬綿五十兩。朝議大夫,奉直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以上料錢各三十五貫,春、冬絹各一十五匹,春羅一匹,冬綿三十兩。朝請郎,朝散郎,朝奉郎。以上料錢各三十貫,春、冬絹各一十三匹春羅一匹,綿三十兩議郎。料錢二十貫,春、冬絹各一十匹,冬綿三十兩。

奉議郎。料錢二十貫,春、冬絹各十匹,春羅一匹,冬綿三十兩通直郎。料錢十八貫,春、冬絹各七匹,春羅一匹,冬綿三十兩

宣教郎。料錢十五貫,春、冬絹五匹,冬綿十五兩。

宣議郎。

料錢十二貫,春、冬絹各五匹,冬綿十五兩。

承事郎。料錢十貫,春、冬絹各五匹,冬綿十五兩。

承奉郎。料錢八貫。

承務郎。料錢七貫,元豐以來,厘務止支驛料,大觀二年定支。

以上料錢,一分見錢,二分折支。每貫折錢,在京六百文,在外四百文。到任添給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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