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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 23 /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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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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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癸巳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乙卯,上謂宰臣曰:「會寧乃國家興王之地,自海陵遷都永安,女直人浸忘舊風。朕時嘗見女直風俗,迄今不忘。今之燕飲音樂,皆習漢風,蓋以備禮也,非朕心所好。東宮不知女直風俗,第以朕故,猶尚存之。恐異時一變此風,非長久之計。甚欲一至會寧,使子孫得見舊俗,庶幾習效之。」太子詹事劉仲誨請增東宮牧人及張設,上曰:「東宮諸司局人自有常數,張設已具,尚何增益。太子生於富貴,易入于侈,惟當導以淳儉。朕自即位以來,服禦器物,往往仍舊,卿以此意諭之。」

四月己巳,定出繼子所繼財產不及本家者,以所繼與本家財產通數均分制。以有司言,特授洺州孝子劉政太子掌飲丞。乙亥,上禦睿思殿,命歌者歌女直詞。顧謂皇太子及諸王曰:「朕思先朝所行之事,未嘗塹忘,故時聽此詞,亦欲令汝輩知之。汝輩自幼惟習漢人風俗,不知女直純實之風,至于文字語言,或不通曉,是忘本也。汝輩當體朕意,至于子孫,亦當遵朕教誡也。」辛巳,更定盜宗廟祭物法。


  

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戊戌,禁女直人毋得譯為漢姓。壬寅,真定尹孟浩薨。甲辰,尚書省癸,鄧州民范三毆殺人,當死,而親老無侍。上曰:「在醜不爭謂之孝,孝然後能養。斯人以一朝之忿忘其身,而有事親之心乎?可論如法,其親,官與養濟。」六月,樞密使完顏思敬薨。

七月庚子,復以會寧府為上京。庚戌,罷歲課雉尾。

八月丁卯,以判大興尹趙王永中為樞密使。詔賜諸猛安謀克廉能三等官賞。己卯,御史大夫璋罷。丙戌,以左副都點檢襄等為賀宋生日使。丁亥,秋獵。

九月辛卯朔,以宿直將軍胡什賚為夏國生日使。辛亥,還都。大名府僧李智究等謀反,伏誅。

十月乙丑,歲星晝見。丙子,以前南京留守唐括安禮為尚書右丞。

十一月,以大興尹璋為賀宋正旦使,引進使大洞為高麗生日使。上謂宰臣曰:「外路正五品職事多闕員,何也?」太尉李石對曰:「資考少有及者。」上曰:「苟有賢能,當不次用之。」壬子,吏部尚書梁肅請禁奴婢服羅綺。上曰:「近已禁其服明金。行之以漸可也。且教化之行,當自貴近始。朕宮中服禦,常自節約,舊服明金者,已減太半矣!近民間風俗,比正隆時聞稍淳儉,卿等當更務從儉素,使民知所效也。」

十四年正月已醜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二月壬戌,以大興尹璋使宋有罪,杖百五十,除名,仍以所受禮物入官。丙寅,以刑部尚書梁肅等為宋詳問使。庚午,以太尉、尚書令李石為太保,致仕。戊寅,詔免去年被水旱百姓租稅。

三月戊子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甲午,上謂大臣曰:「海陵純尚吏事,當時宰執止以案牘為功。卿等當思經濟之術,不可狃于故常也。」又詔:「猛安謀克之民,今後不許殺生祈祭。若遇節辰及祭天日,許得飲會。自二月一日至八月終,並禁絶飲燕,亦不許赴會他所,恐妨農功。雖閒月亦不許痛飲,犯者抵罪。可遍諭之。」又命:「應衛士有不閒女直語者,並勒習學,仍自後不得漢語。」辛丑,太白、歲星晝見。甲辰,上更名雍,詔中外。丙辰,太白、歲星晝見,經天。

四月乙丑,上諭宰臣曰:「聞愚民祈福,多建佛寺,雖已條禁,尚多犯者,宜申約束,無令徒費財用。」戊辰,有事于太廟,以皇太子攝行事。乙亥,以勸農副使完顏蒲涅為橫賜高麗使。上禦垂拱殿,顧謂皇太子及親王曰:「人之行,莫大於孝弟,孝弟無不蒙天日之佑。汝等宜盡孝于父母,友于兄弟。自古兄弟之際,多因妻妾離間,以至相違。且妻者乃外屬耳,可比兄弟之親乎?若妻言是聽,而兄弟相違 ,甚非理也。汝等當以朕言常銘於心。」戊子,以樞密副使徒單克寧兼大興尹。

五月丙戌朔,詳問使梁肅等還自宋。甲午,如金蓮川。

六月乙未,太白晝見。

八月丁已,次糺裡舌。日中,白龍見禦帳東小港中,須臾,乘雲雷而去。癸亥,獵于彌離補。己卯,太白晝見。

九月丁亥,還都。乙未,以兵部尚書完顏讓等為賀宋生日使,宿直將軍崇肅為夏國生日使。癸卯,上退朝,謂侍臣曰:「朕自在潛邸及踐阼以至于今,于親屬舊知未嘗欺心有徇。近御史台奏,樞密使永中嘗致書河南統軍使完顏仲,托以賣為。朕知而不問。朕之欺心,此一事耳,夙夜思之,其如有疾。」己酉,宋遣使報聘。

十月乙卯朔,詔圖畫功臣二十人衍慶宮聖武殿之左右廡。

十一月甲申朔,日有食之。丙申,御史中丞劉仲誨等為賀宋正旦使。戊戌,召尚食局使,諭之曰;「太官之食,皆民脂膏。日者品味太多,不可遍舉,徒為虛費。自今止進可口者數品而已。」戊申,以儀鸞局使曹士元為高麗生日使。

十二月戊寅,以平章政事完顏守道為右丞相,樞密副使徒單克寧為平章政事。

十五年正月。此下闕。

七月丙午,粘拔恩與所部康裡孛古等內附。

九月戊子,至自金蓮川。辛卯,高麗西京留守趙位寵叛其君,請以慈悲嶺以西,鴨淥江以東四十于城內附,不納。丙申,幸新宮。


  
閏月己酉朔,定應禁弓箭槍刀路分品官家奴客旅等許帶弓箭制。上謂左丞相良弼曰:「今之在官者,須職位稱愜所望,然後始加勉力。其或稍不如意,則止以度日為務,是豈忠臣之道耶?」丁巳,又謂良弼曰:「海陵時,領省秉德、左丞相言皆有能名,然為政不務遠圖,止以苛刻為事。言及可喜等在會寧時,一月之間,杖而殺之者二十人,罪皆不至于死,於理可乎?海陵為人如虎,此輩尚欲以術數要之,以至賣直取死,得為能乎?」己未,以歸德尹完顏王祥等為賀宋生日使,符寶郎斜卯和尚為夏國生日使。辛酉,高麗國王奏告趙位寵伏誅,詔慰答之。詔親王、百官傔人所服紅紫改為黑紫。甲戌,詔年老之人毋注縣令。年老而任從政,其佐亦擇壯者參用。

十月乙卯,冬獵。丁未,還都。十一月乙卯,上幸東宮。初,唐古部族節度使移剌毛得之子殺其妻而逃,上命捕之。至是,皇姑梁國公主請赦之。上謂宰臣曰:「公主婦人,不識典法,罪尚可恕。毛得請託至此,豈可貸宥?」不許。戊午,以右宣征使靖等為賀宋正旦使。甲子,太白晝見。戊辰,以宿直將軍阿典蒲魯虎為高麗生日使。

十六年正月戊申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甲寅,詔免去年被水、旱路分租稅。甲子,詔宗屬未附玉牒者並與編次。丙寅,上與親王、宰執、從官從容論古今興廢事,曰:「經籍之興,其來久矣,垂教後世,無不盡善。今之學者,既能誦之,必須行之。然知而不能行者多矣,苟不能行,誦之何益?女直舊風最為純直,雖不知書,然其祭天地,敬親戚,尊耆老,接賓客,信朋友,禮意款曲,皆出自然,其善與古書所載無異。汝輩當習學之,舊風不可忘也!」戊辰,宮中火。庚午,上按鷹高橋,見道側醉人墮驢而臥,命左右扶而乘之,送至其家。辛未,皇姑邀上至私第,諸妃皆從,宴飲甚歡。公主每進酒,上立飲之。

二月庚寅,皇子豳王妃徒單氏以奸,伏誅。己亥,平章政事單克寧罷,以女故。

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是日,萬春節,改用明日,宋、高麗、夏遣使來賀。戊申,雨豆于臨潢之境。戊午,上禦廣仁殿,皇太子、親王皆侍膳,上從容訓之曰:「大凡資用當務節省,如其有餘,可周親戚,勿妄費也。」因舉所禦服曰:「此服已三年未嘗更換,尚爾完好,汝等宜識之。」壬申,復置吾都碗部禿裡。

四月丙戌,詔京府設學養土,及定宗室、宰相子程試等第。戊子,制商賈舟車不得用馬。以東京留守崇尹為樞密副使。壬寅,如金蓮川。

五月戊申,南京宮殿火。甲寅,太白晝見。庚申,遣使禱雨靜寧山神,有頃而雨。

六月,山東兩路蝗。

七月壬子,夏津縣令移剌山往坐臓,伏誅。

八月辛巳,次霹靂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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