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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 55 /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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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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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上不豫,免朝。戊子,皇太子率百官及王妃、公主入問起居。己丑,復入問起居。庚寅,上崩于寧德殿,壽六十有一。上疾大漸,暮夜,近臣皆出,惟前朝資明夫人鄭氏年老侍側,上知其可托,詔之曰:「速召皇太子主後事。」言絶而崩。夫人秘之。是夜,皇后及遣妃龐氏問安寢閣。龐氏陰狡機慧,常以其子守純年長不得立,心鞅鞅。夫人恐其為變,即紿之曰:「上方更衣,后妃可少休他室。」伺其入,遽鑰之,急召大臣,傳遺詔立皇太子,始啟戶出后妃,發喪。皇太子方入宮,英王守純已先入,皇太子知之,分遣樞密院官及東宮親衛軍官移剌蒲阿集軍三萬餘于東華門街。部署即定,命護衛四人監守純于近侍局,乃即皇帝位於柩前。壬辰,宣遺詔。是日,詔赦中外。明年

正月戊戌朔,改元正大,謚大行曰繼天興統述道勤仁英武聖孝皇帝,廟號宣宗。三月庚申,葬德陵。


  

贊曰:宣宗當金源末運,雖乏撥亂反正之材,而有勵精圖治之志。跡其勤政憂民,中興之業蓋可期也,然而卒無成功者何哉?良由性本猜忌,崇信翙禦,獎用吏胥,苛刻成風,舉措失當故也。執中元惡,此豈可相者乎,顧乃懷其援立之私,自除廉陛之分,悖禮甚矣。高琪之誅執中,雖雲除惡,律以《春秋》之法,豈逃趙鞅晉陽之責?既不能罪而遂相之,失之又失者也。遷汴之後,北顧大元之朝日益隆盛,智識之士孰不先知?方且狃于餘威,牽制群議,南開宋釁,西啟夏侮,兵力既分,功不補患。曾未數年,昔也日闢國百里,今也日蹙國裡,其能濟乎?再遷遂至失國,豈不重可嘆哉!





第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哀宗上

哀宗諱守緒,初諱守禮,又諱寧甲速,宣宗第三子。母曰明惠皇后王氏,賜姓溫敦氏,仁聖皇后之女兄也。承安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生於翼邸,仁聖無子,養為己子。泰和中,授金紫光祿大夫。宣宗登極,進封遂王,授秘書監,改樞密使。貞祐初,莊獻太子守忠薨,立皇孫鏗為皇太孫,尋又薨。四年正月己卯,立守禮為皇太子,仍控制樞密院事,詔略曰:「子以母貴,遂王守禮地鄰塚嫡,慶集元妃,立為皇太子,其典禮有司條具以聞。」四月甲午,用太子少保張行信言,更賜名守緒。元光二年十二月庚寅,宣宗崩。辛卯,奉遺詔即皇帝位於柩前。壬辰,詔大赦,略曰:「朕述先帝之遺意,有便于時欲行而未及者,悉奉而行之。國家已有定製,有司往往以情破法,使人罔遭刑憲,今後有本條而不遵者,以故入人罪罪之。草澤士庶,許令直言軍國利害,雖涉譏諷無可採取者,並不坐罪。」

正大元年春正月戊戌朔,詔改元正大。庚子,上居廬,百官始奏事。秘書監、權吏部侍郎蒲察合住改恆州刺史,左司員外郎泥旁古華山同知楨州軍州事,逐二奸臣,大夫士相賀。邠州節度使移剌術納阿卜貢白兔,詔曰:「得賢臣輔佐,年谷豐登,此上瑞也,焉事此為。令有司給道里費,從之本土。禮部其遍諭四方,使知朕意。」丁巳,詔朝臣議修復河中府。禮部尚書趙秉文、太常卿楊雲翼等言,陝西民方疲敝,未堪力役。遂止。戊午,上始視朝。大司農、守汝州防禦使李蹊為太常卿,權參知政事。平章政事荊王守純罷,判睦親府。參知政事仆散五斤罷,充大行山陵使。尊皇后溫敦氏、元妃溫敦氏皆為皇太后,號其宮一曰仁聖,一曰慈聖。百官入賀于隆德殿。是日,大風飄端門瓦。赤盞合喜權樞密副使。有男子服麻衣,望承天門且笑且哭。詰之,則曰:「吾笑,笑將相無人;吾哭,哭金國將亡。」群臣請置重典,上持不可,曰:「近詔草澤諸人直言,雖涉譏訕不坐。」法司唯以君門非笑哭之所,重杖而遣之。南陽民布陳謀反,伏誅。

三月,熒惑犯左執法。戊申,奉安宣宗禦容于孝嚴寺。辛亥,丞相高汝礪薨。癸丑,葬宣宗于德陵。甲寅。起複邠州節度使致仕張行信為尚書左丞。以延安帥臣完顏合達戰禦有功,授金虎符,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事于京兆,兼統河東兩路。夏四月癸酉,宣宗祔廟,大赦中外。熒惑犯右執法。

五月戊戌,平章政事把胡魯薨。癸卯,樞密副使完顏賽不為平章政事,權參知政事石盞尉忻為尚書右丞,太常卿李蹊為翰林承旨,仍權參政。甲辰,賜策論進士孛術論長河以下十餘人及第,經義進士張介以下五人及第。戊申,賜詞賦進士王鶚以下五十人及第。詔刑部,登聞檢、鼓院,毋銷閉防護,聽有冤者陳訴。

六月甲戌,宰執請擊鞠,上以心喪不許,辛卯,立妃徒單氏為皇后。遣樞密判官移剌蒲阿率兵至光州,榜諭宋界軍民更不南伐。秋七月己亥,詔諭百官各勤乃職。癸卯,補修大樂。

九月,樞密判官移剌蒲阿復澤、潞、獲馬千疋。冬十月戊午,夏國遣使來修好。

十二月乙巳,恆州刺史蒲察合住有罪,伏誅。甲寅,宣宗小祥,燒飯于德陵。改定闢舉縣令法,以六事課縣令。京東、西、南,陝西設大司農司,兼採訪公事,京師大司農總之。左丞張行信言:「先帝詔國內,刑不上大夫,治以廉恥。丞相高琪所定職官犯罪的決百餘條,乞改依舊制。」上不欲彰先帝之過,略施行之。

二年春正月甲申,有黃黑之昆。夏四月辛卯朔,恆山公武仙自真定府來奔。起複平章政事致仕莘國公胥鼎為平章政事,行省事于衛州,進封英國公。甲午,以京畿旱,遣使慮囚。鈞、許州大雨雹。丁酉,宿、鄭州雨傷麥。

五月丁丑,以旱甚責己,避正殿,減常膳,赦罪。蘇椿自大名來奔,詔置椿許州。秋七月,都水蒲察毛花輦殺人,免死除名。

八月,鞏州元帥田瑞反,行省軍圍之,其母弟十哥殺瑞出降,赦其罪,以為涇州節度使,世襲猛安。


  
九月,夏國和議定,以兄事金,各用本國年號,遣使來聘,奉國書稱弟。冬十月,以夏國修好,詔中外。新軍政改總領為都尉。己酉,以誅田瑞詔中外。癸亥,遣禮部尚書奧敦良弼、大理卿裴滿欽甫、侍御史烏古孫弘毅為夏國報成使,國書稱兄。乙亥,面諭台諫完顏素蘭、陳規曰:「宋人輕犯邊界,我以輕騎襲之,冀其懲創通好,以息吾民耳。夏人從來臣屬我朝,今稱弟以和,我尚不以為辱。果得和好,以安吾民,尚欲用兵乎。卿等宜悉朕意。」移剌蒲阿及宋人戰于光州,獲馬數千,數人千餘而還。內族王家奴故殺鮮于主簿,權貴多救之者,上曰:「英王朕兄,敢妄撻一人乎?朕為人主,敢以無罪害一人乎?國家衰弱之際,生靈有幾何,而族子恃殺一主簿,吾民無主矣。」特命斬之。詔有司為死節士十有三人立褒忠廟。禁宿、泗、青口巡邊官兵,毋復擅殺過淮紅衲軍。詔趙秉文、楊雲翼作《龜鏡萬年錄》。

三年春正月丁巳朔,夏國遣使來賀。

三月,陝西旱。平章政事胥鼎復請致仕,不許。詔尚書省議省減用度。夏四月辛卯,親享于太廟。郕國夫人車經禦路,過廟前,馭者乘馬,二婢坐車中,俱不下,詔系獄杖之。辛丑,以旱,遣官禱于濟瀆。癸卯,祈于太廟。禁傘扇。河南大雨雹。己酉,遣使慮囚,遣使捕蝗。

五月己未,大雨。宋兵掠壽州境。癸亥,永州桃園軍失利,死者四百人。乙丑,大雨。壬申,詔諭庾州趙甫等,能以土地來歸,當任使之。

六月辛卯,京東大雨雹,蝗盡死。壬子,詔諭高麗及遼東行省葛不靄,討反賊萬奴,赦脅從者。秋七月庚午,平章政事英國公胥鼎薨。

八月,移剌蒲阿復曲沃及晉安。辛卯,詔設益政院于內廷,以禮部尚書楊雲翼等為益政院說書官,日二人直,備顧問。冬十月丁酉,夏使來報哀。

十一月庚申,議與宋修好。戊辰,又議之。己巳,宋忠義軍夏全自楚州來歸,楚州王義深、張惠、范成進以城降,封四人為郡王。辛未,改楚州為平淮府,以夏全等來降,赦諸路從宋及淮、楚官吏軍民,並其家屬。甲戌,遣使夏國賀正旦。丙子,夏以兵事方殷來報,各停使聘。大元兵征西夏,平中興府。召陝西行省及陝州總帥完顏訛可、靈寶總帥紇石烈牙吾塔赴汴議兵事。詔諭陝西兩省,凡戎事三品以下官聽以功過賞罰之,銀二十五萬兩從其給賞。遣中奉大夫完顏履信等為弔祭夏國使。

四年春正月辛亥朔。壬戌,增築中京城,浚汴城外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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