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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臾,堂前鼓樂齊鳴,新郎冠帶上門,親自迎娶。新人上轎,馮老孺人也上轎,送到金家,與金三員外會了親。吃了喜酒,送入洞房,兩下成其夫婦。恩情美滿,自不必說。次日,楊家兄嫂多來會親,竇家兄弟兩人也來作賀。鳳生見了二竇,想著那晚之事,不覺失笑。自忖道:「虧得原是姻緣,到底配合了;不然這一場攪散,豈是小可的?」又不好說得出來,只自家暗暗僥倖而已。做了夫妻之後,時常與素梅說著那事,兩個還是打噤的。
因想世上的事,最是好笑。假如鳳生與素梅索性無緣罷了;既然到底是夫妻,那日書房中時節,何不休要生出這番風波來?略遲一會,也到手了。再不然,不要外婆家去,次日也還好再續前約。怎生不先不後,偏要如此間阻?及至後來兩下多不打點的了,卻又無意中聘定成了夫婦。這多是天公巧處,卻象一下子就上了手,反沒趣味,故意如此的。卻又有一時不偶便到底不諧的,這又不知怎麼說。有詩為證:
從來女俠會憐才,到底姻成亦異哉!
也右驚分終不偶,獨含幽怨向琴台。
卷
10 趙五虎合計挑家釁 莫大郎立地散神奸
詩曰:
黑蟒口中舌,黃蜂尾上針。
兩般猶未毒,最毒婦人心。
話說婦人家妒忌,乃是七出之條內一條,極是不好的事。卻這個毛病,象是天生成的一般,再改不來的。宋紹興年間,有一個官人乃是台州司法,姓葉名薦。有妻方氏,天生殘妒,猶如虎狼。手下養娘婦女們,棰楚挺杖,乃是常刑。還有灼鐵燒肉,將錐溯腮。性急起來,一口咬住不放,定要咬下一塊肉來,狠極之時,連血帶生吃了,常有致死了的。婦女裡頭,若是模樣略似人的,就要疑心司法喜他,一發受苦不勝了。司法那裡還好解勸得的?雖是心裡好生不然,卻不能制得他,沒奈他何。所以中年無子,再不敢萌娶妾之念。
後來司法年已六旬,那方氏他也五十六六歲差不多了。司法一日懇求方氏道:「我年已衰邁,豈還有取樂好色之意?但老而無子,後邊光景難堪。欲要尋一個丫頭,與他養個兒子,為接續祖宗之計,須得你周全這事方好。」方氏大怒道:「你就匡我養不出,生起外心來了!我看自家晚間盡有精神,只怕還養得出來,你不要胡想!」司法道:「男子過了六十,還有生子這事,幾曾見女人六十將到了,生得兒子出的?」方氏道:「你見我今年做六十齊了麼?」司法道:「就是六十,也差不多兩年了。」方氏道:「再與你約三年,那時無子,憑你尋一個浮婦,快活死了罷了!」司法唯唯從命,不敢再說。
過了三年,只得又將前說提起。方氏已許出了口,不好悔得,只得裝聾做啞,聽他娶了一個妾。娶便娶了,只是心裡不伏氣,尋非廝閙,沒有一會清淨的。忽然一日對司法道:「我眼中看你們做把戲,實是使不得。我年紀老了,也不耐煩在此爭嚷。你那裡另揀一間房,獨自關得斷的,與我住了。我在裏邊修行,只叫人供給我飲食,我再不出來了,憑你們過日子罷。」司法聽得,不勝之喜,道:「慚愧!若得如此,天從人願!」遂於屋後另築一小院,收拾靜室一間,送方氏進去住了。家人們早晚問安,遞送飲食,多時沒有說話,司法暗暗喜歡道:「似此清淨,還象人家,不道他晚年心性這樣改得好了。他既然從善,我們一發要還他禮體。」對那妾道:「你久不去相見了,也該自去問侯一番。」
妾依主命,獨自走到屋後去了,直到天晚不見出來。司法道:「難道兩個說得投機,只管留在那裡了?」未免心裡牽掛,自己悄悄步到那裡去看。走到了房前,只見門窗關得銑桶相似,兩個人多不見。司法把門推推,推不開來;用手敲着兩下,裡頭雖有些聲晌,卻不開出來。司法道:「奇怪了!」回到前邊,叫了兩個粗使的家人同到後邊去,狠把門亂推亂踢。那門框脫了,門早已跌倒一邊。一擁進去,只見方氏撲在地下。說時遲,那時快,見了人來,騰身一跳,望門外亂竄出來。眾人急回頭看去,卻是一隻大蟲!吃了一驚。再者地上,血肉狼藉,一個人渾身心腹多被吃盡,只剩得一頭兩足。認那頭時,正是妾的頭。司法又苦又驚道:「不信有這樣怪事!」連忙去趕那虎,已出屋後跳去,不知那裡去了。又去喚集眾人點着火把,望屋後山上到處找尋,並無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