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史 下 - 143 / 192
歷史類 / 張廷玉等 / 本書目錄 || 記錄本頁面 我的閱讀標記

明史 下

第143頁 / 共192頁。

天順初,議事京師。帝顧侍臣曰:「九疇,廉正人也。」留為右都御史。罪人系都察院獄者不給米。九疇為言,乃日給一升,遂為令。已,上疏陳崇廉恥、清刑獄、勸農桑、節軍賞、重台憲五事。帝皆嘉納。是年六月,御史張鵬等劾石亨、曹吉祥。亨等謂九疇實使之,遂並下獄。謫江西布政使,尋調四川。

明年,禮部缺尚書。帝問李賢。賢曰:「老成清介,無如九疇。」乃召還。既至,憐其老,改南京刑部尚書。四年卒。謚清惠。子裕,自有傳。


  

軒輗,字惟行,鹿邑人。永樂末年進士。授行人司副。宣德六年用薦改御史。按福建,剔蠹鋤奸,風采甚峻。

正統元年清軍浙江,劾不職官四十餘人。五年言:「祖宗設御史官,為職綦重。今內外諸司有事,多擅遣御史,非制,請禁之。」立報可。是年,超擢浙江按察使。前使奢汰,輗力矯之。寒暑一青布袍,補綴殆遍,居常蔬食,妻子親操井臼。與僚屬約:三日出俸錢市肉,不得過一斤。僚屬多不能堪。故舊至,食惟一豆。或具鷄黍,則人驚以為異。時鎮守內臣阮隨、布政使孫原貞、杭州知府陳復、仁和知縣許璞居官皆廉,一方大治。

溫、處有銀場,洪武間歲課僅二千八百餘兩。永樂時增至八萬二千兩,民不堪命。帝即位,以大臣議罷之。至是參政俞士悅請復開,謂利歸於上,則礦盜自絶。下三司議,輗力持不可,乃止。既而給事中陳傅復請,朝廷遽從之,遂致葉宗留之變。

會稽趙伯泰,宋苗裔也。奏孝宗、理宗及福王陵墓,俱為豪民侵奪。御史王琳謂福王降于元,北去,山陰安得墓?伯泰不平,復訴。帝命輗及巡按御史歐陽澄覆按。輗言福王蓋衣冠之藏,伯泰言非誣。詔戍豪民于邊,停琳等俸。遭親喪,起複。十三年奏陳四事,俱切時弊,帝悉從之。

景帝立,以右副都御史鎮守浙江。景泰元年命兼理兩浙鹽課。閩賊吳金八等流劫青田諸縣,輗與原貞討平之。賊首羅丕、廖寧八復自閩抵浙。輗等防遏有功,進秩一等。明年改督南京糧儲。五年復改左副都御史,掌南院事。考黜御史不職者數人。

天順元年二月召拜刑部尚書。數月,引疾乞歸。帝召見,問曰:「昔浙江廉使考滿歸,行李僅一簏,乃卿耶?」輗頓首謝。賜白金慰遣之。明年,南京督理糧儲缺官,帝問李賢,大臣中誰曾居此職者。賢以輗對,且稱其廉。乃命以左都御史往。八年夏以老乞骸骨,不待報徑歸。抵家趣具浴,欠伸而卒。

輗孤峭,遇人無賢否,拒不與接。為按察使,嘗飲同僚家,歸撫其腹曰:「此中有臓物也。」在南都,都御史張純置酒延客。輗惡其汰,不往。徹饌遺之,亦不納。歲時詣禮部拜表慶賀,屏居一室,撤燭端坐,事竣竟歸,未嘗與僚友一語。僚友聞其來,亦輒避去,不樂與之處。量頗遍隘。御史有訐人陰私者,輒獎其能。嘗令御史劾南京祭酒吳節,節亦發輗私事,眾頗不直輗。然清操聞天下,與耿九疇齊名,語廉吏必曰軒、耿。

陳復,福建懷安人。輗同年進士,由戶部主事知杭州。廉靜無私,獄訟大省。日端坐堂皇,與曹掾講讀律令而已。遭喪,部民乞留,詔起複,未幾卒。輗倡僚屬助之,乃克斂。吏民相率致賻,其子盡卻之,稱貸歸。

黃孔昭,黃岩人。初名曜,後以字行,改字世顯。年十四,遭父母喪,哀毀骨立。舉天順四年進士,授屯田主事。奉使江南,卻饋弗受,進都水員外郎。

成化五年,文選郎中陳雲等為吏所訐,盡下獄貶官,尚書姚夔知孔昭廉,調之文選。九年進郎中。故事,選郎率閉門謝客。孔昭曰:「國家用才,猶富家積粟。粟不素積,豈足贍饑;才不預儲,安能濟用?苟以深居絶客為高,何由知天下才俊。」公退,遇客至,輒延見,訪以人才,書之於冊。除官,以其才高下配地繁簡。由是銓敘平允。其以私干者,悉拒之。嘗與尚書尹旻爭,至推案盛怒。孔昭拱立,俟其怒止,復言之。旻亦信其諒直。旻昵通政談倫,欲用為侍郎,孔昭執不可。旻卒用之,倫果敗。旻欲推故人為巡撫,孔昭不應。其人入都謁孔昭,至屈膝,孔昭益鄙之。旻令推舉,孔昭曰:「彼所少者,大臣體耳。」旻謂其人曰:「黃君不離銓曹,汝不能遷也。」

為郎中滿九載,始擢右通政。久之,遷南京工部右侍郎。有官地十餘區為勢家所侵,奏復之。奉詔薦舉方面,以知府樊瑩、僉事章懋應。後皆為名臣。郎官主藏者以羡銀數千進,斥退之。掘地得古鼎,急命工鎸文廟二字,送之廟中。俄中貴欲獻諸朝,見鎸字而止。

孔昭嗜學敦行,與陳選、林鶚、謝鐸友善,併為士類所宗。弘治四年卒。嘉靖中,贈禮部尚書,謚文毅。子俌,亦舉進士,為文選郎中。俌子綰,以議大禮至禮部尚書,自有傳。

贊曰:國家盛時,士大夫多以廉節自重,豈刻意勵行,好為矯飾名譽哉。亦其澹嗜欲,恥營競,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際,懲吏道貪墨,登進公廉剛正之士。宗載佐銓衡,顧佐掌邦憲,風紀為之一清。段民、吳訥、魏驥、魯穆皭然秉羔羊素絲之節。軒、耿、孔昭矯厲絶俗,物不能幹。章敞、徐琦、劉戩律己嚴正,異域傾心。廉之足尚也卓矣。   

列傳第四十七


  
熊概葉春 陳鎰 李儀丁璿 陳泰 李棠曾翬 賈銓 王宇崔恭 劉孜宋傑邢宥 李侃雷復 李綱 原傑 彭誼 牟俸夏壎子鍭 高明 楊繼宗

熊概,字元節,豐城人。幼孤,隨母適胡氏,冒其姓。永樂九年進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廣西按察使。峒溪蠻大出掠,布政使議請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無捍禦,顧煩王耶?且寇必不至,戒嚴而已。」已而果然。久之,調廣東。

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與布政使周干、參政葉春巡視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還,代以左通政趙居任,兼督農務。居任不恤民,歲以豐稔聞。成祖亦知其誣罔。既卒,左通政岳福繼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監國時,嘗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賢,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干還,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惡,而福不任職。宣宗召福還,擢概大理寺卿,與春同往巡撫。南畿、浙江設巡撫自此始。

浙西豪持郡邑短長為不法。海鹽民平康暴橫甚,御史捕之,遁去。會赦還,益聚黨八百餘人。概捕誅之。已,悉捕豪惡數十輩,械至京,論如法。於是奸宄帖息。諸衛所糧運不繼,軍乏食。概以便宜發諸府贖罪米四萬二千餘石贍軍,乃聞于朝。帝悅,諭戶部勿以專擅罪概。概用法嚴,奸民憚之,騰謗書於朝。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劾概與春所至作威福,縱兵擾民。帝弗問,陰使御史廉之,無所得。由是益任概。明年七月賜璽書獎勵。概亦自信,諸當興革者皆列以聞。時屢遣部官至江南造紙、市銅鐵。概言水澇民饑,乞罷之。

五年還朝,始複姓。亡何,遷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顧佐疾,驛召概代領其職,兼署刑部。九年十月錄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忽風眩卒。賜祭,給舟歸其喪。

概性剛決,巡視江南,威名甚盛。及掌台憲,聲稱漸損于初。

葉春者,海鹽人。起家掾吏,歷禮部郎中兩淮鹽運使,改四川右參政。與概巡撫江、浙諸府。既復奉命與錦衣指揮任啟、御史賴英、太監劉寧巡視。先後凡三涖浙西,治事于鄉,人無議其私者。概遷都御史。春同日進刑部右侍郎。卒於官。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