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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 100 /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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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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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隕霜殺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將軍三十萬眾伏馬邑下,欲襲單于,單于覺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師出三十餘年,天下戶口減半。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

元帝永興元年三月,隕霜殺桑;九月二日,隕霜殺稼,天下大饑。是時,中書令石顯用事專權,與《春秋》定公時隕霜同應。成帝即位,顯坐作威福誅-


  

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劉向以為,盛陽雨水,溫暖而湯爇,陰氣脅之不相入,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而冰寒,陽氣薄之不相入,則散而為霰。故沸湯之在閉器,而湛于寒泉,則為冰,及雪之銷,亦冰解而散,此其驗也。

故雹者陰脅陽也,霰者陽脅陰也,《春秋》不書霰者,猶月食也-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專權自恣,將至于殺君,故陰脅陽之象見-公不寤,遂終專權,後二年殺子赤,立宣公。《左氏傳》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災。」說曰:“凡物不為災不書,書大,言為災也。

凡雹,皆冬之愆陽,夏之伏陰也。”



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脅君之象見。昭公不寤,後季氏卒逐昭公。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馬頭。宣帝地節四年五月,山陽濟陰雨雹如鷄子,深二尺五寸,殺二十人,蜚鳥皆死。其十月,大司馬霍禹宗族謀反,誅,霍皇后廢。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國雨雹,大如斧,蜚鳥死。

《左傳》曰-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出絳,柩有聲如牛」。劉向以為近鼓妖也。

喪,凶事;聲如牛,怒象也。

將有急怒之謀,以生兵革之禍。是時,秦穆公遣兵襲鄭而不假道,還,晉大夫先軫謂襄公曰,秦師過不假涂,請擊之。遂要崤厄,以敗秦師,匹馬-輪無反者,躁之急矣。晉不惟舊,而聽虐謀,結怨強國,四被秦寇,禍流數世,凶惡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朱博為丞相,少府趙玄為御史大夫,臨延登受策,有大聲如鐘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上以問黃門侍郎楊雄、李靈,尋對曰:“《洪範》所謂鼓妖者也。

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眾所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所從生。其傳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政大臣也。

宜退丞相、御史,以應天變。然雖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楊雄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

失博為人強毅多權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凶惡亟疾之怒。八月,博、玄坐為堅謀,博自殺,玄減死論。京房《易傳》曰:「今不修本,下不安,金毋故自動,若有音。」

史記秦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劉向以為,雷當托于雲,猶君托于臣,陰陽之合也。

二世不恤天下,萬民有怨畔之心。是歲,陳勝起,天下畔,趙高作亂,秦遂以亡。一曰,《易》,「震」為雷,為貌不恭也。



史記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劉向以為近魚孽也。

是歲,始皇弟長安君將兵擊趙,反、死屯留,軍吏皆斬,遷其民于臨E4AC。明年,有D424毒之誅。魚陰類,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

其在天文,魚星中河而處,車騎滿野。至于二世,暴虐愈甚,終用急亡。京房《易傳》曰:「眾逆同志,厥妖河魚逆流上。」

武帝元鼎五年秋,蛙與蝦蟆群鬥。是歲,四將軍眾十萬征南越,開九郡。

成帝鴻嘉四年秋,雨魚于信都,長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魚,長六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東萊平度出大魚,長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京房《易傳》曰:「海數見巨魚,邪人進,賢人疏。」

桓公五年「秋,螽」。劉歆以為貪虐取民則螽,介蟲之孽也,與魚同占。劉向以為介蟲之孽屬言不從。是歲,公獲二國之聘,取鼎易邑,興役起城。諸螽略皆從董仲舒說雲。


  

嚴公二十九年「有蜚」。劉歆以為負F02F也,性不食谷,食谷為災,介蟲之孽。劉向以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國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澤,瀅風所生,為蟲臭惡。是時,嚴公取齊瀅女為夫人,既入,瀅于兩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誅絶之尚及,不將生臭惡,聞于四方。嚴不寤,其後夫人與兩叔作亂,一嗣以殺,卒皆被辜。董仲舒指略同-

公十五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有咸之會,後城緣陵,是歲,復以兵車為牡丘會,使公孫敖帥師,及諸侯大夫救徐,丘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劉向以為,先是宋殺大夫而無罪。有暴虐賦斂之應。《-梁傳》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為宋三世內取,大夫專恣,殺生不中,故螽先死而至。劉歆以為,螽為谷災,卒遇賊陰,墜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時公伐邾取須朐,城C237

宣公六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時宣伐莒向,後比再如齊,謀伐萊。

十三年「秋,螽」。公孫歸父會齊伐莒。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歲,數有軍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襄興師救陳,滕子、郯子、小邾子皆來朝。夏,城費。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時,哀用田賦。劉向以為春用田賦,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於民之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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