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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 96 /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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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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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員外郎合肥馬亮上疏言:「陛下初政,軍賞宜速,而所在不時給,請遣使分往督視。又,州縣逋負至多,赦書雖蠲除,而有司趣責如故,非所以布恩宣澤也。國朝故事,以親王判開封府,地尊勢重,疑隙易生,非保親全愛之道。契丹仍歲內侵,河朔蕭然,請修好以息邊民。」凡四事。帝善其言。

庚寅,閣門奏:「每月朔望,群臣赴萬歲殿哭臨。十月朔在壬辰,請改用九月晦。」帝問呂端曰:「此何禮也?」端曰:「陰陽家以辰日為哭忌。」帝曰:「哀疚之情,寧有所避乎?」不許。


  

冬,十月,壬辰朔,遼主駐駝山,罷奚王諸部貢物。乙未,賜宿衛時服。丁酉,禁諸山寺毋濫度僧尼。戊戌,弛東京道漁濼之禁。戊申,以上京獄訟繁冗,詰其主者。辛酉,錄囚。

陳、宋州並言:「先貸民錢千萬令市牛,價納外所負尚多,許隨來歲夏秋稅輸送。」詔悉除之。

李繼遷寇靈州,合河都部署楊瓊擊走之。

己酉,葬神功聖德文武皇帝于永熙陵,廟號太宗。

十一月,甲子,祔神主于太廟,以懿德皇后配;又祔莊懷皇后于別廟。

帝初踐阼,告天地宗廟,有司請署祝版,帝涕泗交下,不能署者久之。靈駕發引,帝與諸王徒步號慟,從至乾元門。禮官具儀,遣奠畢改吉服,帝不忍,哭踴盡哀,縗服還官。及神主至京,迎拜涕咽,觀者莫不歔欷。先是帝謂參知政事李至等曰:「神主至京,朕欲親導及拜辭,于禮可乎?」至曰:「此禮前代所闕,陛下行之,足為萬世法。」即具儀以聞。時有請增損舊政事,帝曰:「先帝賜名之日,撫朕背曰:『名此,欲我兒有常德,久于其道也。』罔極之訓,朕何敢忘!」

丙寅,德音降兩京死罪以下囚;緣山陵役民,賜租有差。

復分三司句院為三,命官各判之。以太常丞新喻王欽若判三司都催欠憑由司。欽若初為亳州判官,監倉,天久雨,倉司以谷濕不為受,民自遠來輸租,倉谷且盡,不得輸。欽若悉命輸之倉,且奏不拘年次,先支濕谷,即不至朽敗。太宗大喜,手詔褒答,因識其姓名。及開封府以歲旱蠲十七縣民租,時有言按田官司蠲放不實者,御史台請遣使覆實,詔東西諸州選官閲視。亳州當按太康、咸平二縣,州遣欽若覆按甚詳,抗疏言:「田實旱。開封止放七分,今乞全放。」既而它州所遣官並言諸縣放稅過多,悉追收所放稅物,人皆為欽若危之。至是擢用,帝以其事語輔臣曰:「當此時,朕亦自懼。欽若小官,獨敢為百姓伸理,此大臣節也。」欽若既為三司屬,虞部員外郎毋賓古謂欽若曰:「天下宿逋,自五代迄今,理督未已,民病不能勝,仆將啟而蠲之。」欽若即夕命吏治其數,翼日上之。帝大驚曰:「先帝顧不知邪?」欽若徐曰:「先帝固知之,殆留與陛下收天下人心耳。」

己巳,詔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錢若水修《太宗實錄》。若水舉官同修,起居舍人李宗諤與焉。帝曰:「自太平興國八年以後,皆李昉在中書日事。史憑直筆,若子為父隱,何以傳信于後!」除宗諤不可,餘悉許之。

是日,同句當審官院、通進銀台司封駁事田錫上疏曰:「今地震之災漸見,下動之象已萌。臣見銀台司諸道奏報,自九月初至冬節前,申奏賊盜不少,今不一一具奏,且據其可言者言之:九月四日,施州奏群賊四百餘人驚劫人戶;十月七日,滑州奏有賊四十餘人過河北;十五日,衛州奏有賊七十餘人過河北;十九日,絳州奏垣縣賊八十餘人殺縣尉;西京奏十月二十三日,有賊一百五十人入白波兵馬都監廨署,並劫一十四家,至午時,奪舟往垣曲,至河陽、鞏縣界;濮州奏群賊入鄄城縣;單州奏群賊入歸恩指揮營;濟州奏群賊劫金鄉、鉅野縣郭十九家;永興軍奏虎翼軍賊四十餘人劫永興南莊;今月二日,西京奏王屋縣賊一百餘人,白高渡潰散軍賊六十餘人;七日,陝府奏集津鎮群賊六十餘人,並驚劫人戶,至午時乘船下去峽石縣,群賊自河北渡過河南;八日,西京奏草賊見把截土壕鎮,官私往來不得。豈有京師咫尺而群盜如此,邊防寧靜而叛卒如是!臣為陛下憂之。廟堂之上,必有嘉謨。若言小小寇盜,不勞聖意憂虞,只令使臣捕逐,如此,則群盜終難翦滅。若賊徒得聚二三千人,徑度淮南,往保吳、越,則運糧綱船不至京師矣。若賊徒取得一二州郡,扼據要衝,則上供錢帛不充國用矣。人心必有向背,軍情豈無動搖!當此之時,北塞輒來騷邊,陛下不得不憂;西戎輒來犯邊,大臣不得不懼。臣今所言激切,不為身謀,所慮安危,實為國計!」

先是,西鄙運糧,詔以諸軍代民輓送。己卯,士卒亦令放歸,仍賜緡錢,苦寒故也。


  
帝禦便殿,閲殿前指揮使內殿直騎射鬥槊,擢精鋭者十餘人,遷其職。

丙戌,遼主如顯州。戊子,謁顯陵。庚寅,謁乾陵。

有司言:「冬至祀圜丘,孟夏雩祀,夏至祭方丘,請奉太宗配;上辛祈谷,秋季大饗明堂,奉太祖配;上辛祀感生帝,孟冬祭神州地只,奉宣祖配;其親郊圜丘,奉太祖、太宗並配。」詔可。

是月,高麗國王王治卒,從子誦立。誦遣兵校徐遠來請命,不得達而還,後遂絶。高麗亦遣使告于遼。

十二月,甲午,錢若水等言:「修《太宗實錄》,請降詔旨,許臣等於前任、見任宰相、參知政事、樞密院使、三司使等處移牒求訪,以備闕文。」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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