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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元兵既迫,臨安戒嚴,同知樞密院曾淵子、左司諫潘文卿、右正言季可、兩浙轉運副使許自、浙東安撫使王霖龍、侍從陳堅、何夢桂、曾希賢等數十人皆遁,朝中為之蕭然。簽書樞密院事文及翁,同簽書樞密院事倪普,諷台諫劾己,章未上,亟出關遁。太皇太后聞之,詔榜朝堂曰:「我朝三百餘年,待士大夫以禮。吾與嗣君遭家多難,爾大小臣未嘗有出一言以救國者,內而庶僚畔官離次,外而守令委印棄城,耳目之司既不能為吾糾擊,二三執政又不能倡率群工,方且表裡合謀,接踵宵遁。平日讀聖賢書,自許謂何!乃于此時作此舉措,生何面目對人,死亦何以見先帝!天命未改,國法尚存,其在朝文武,並轉二資,其負國棄予者,御史台覺察以聞。」然不能禁也。
辛卯,元使者廉希賢、嚴忠范至建康。希賢請兵自衛,巴延曰:「行人以言不以兵,兵多反致疑耳。」希賢固請,遂以兵五百送之。巴延仍下令諸將各守營壘,勿得妄有侵掠。希賢等至獨松關,張濡部曲殺忠范,執希賢送臨安,希賢病創死。
元阿爾哈雅率兵規取荊湖,留賈居貞守鄂。居貞發倉廩以賑流亡,宋宗室子孫流寓者,廩食之,不變其服而行其楮幣,東南未下郡縣商旅留滯者,給引使歸,免括商稅及湖荻之禁,造舟數百艘,駕以水軍,不致病民,一方安之。
壬辰,元阿爾哈雅攻岳州,安撫使高世傑,會郢、復、岳三州及上流諸軍戰船數千艘,扼荊江口。阿爾哈雅督諸翼水軍屯東岸,世傑乘夜陳于洞庭湖中。阿爾哈雅追逐世傑,斬之以徇,岳州總制孟子縉舉城降。
丙申,以陳合同簽書樞密院事。
戊戌,赦邊城降將罪,能自拔而歸者錄之,有能復一州者予知州,復一縣者予知縣,所部僚吏將卒及土豪立功者同賞。
詔:「公田最為民害,稔禍十有餘年,自今並給原主,令率其租戶為兵。」
庚子,元從王磐、竇默請,分置翰林院,專掌蒙古文字;其翰林兼國史院,仍舊纂修國史,典制誥,備顧問。
辛丑,元命阿珠分兵取揚州。趙良弼言于元主曰:「宋重兵在揚州,宜以大軍先搗錢唐。」元主然之。
是月,知滁州王虎臣、知寧國府顏紹卿皆以城降元。
管景模之降元也,其子如德從之入覲,元主問:「天下何以得?宋何以亡?」如德對曰:「陛下以福德勝之。襄、樊,宋咽喉也,咽喉被塞,不亡何待!」元主曰:「善!」旋慰諭之曰:「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令面對再四,果實也而後罪之,非如宋權奸擅權,書片紙數字即殺人也。汝但一心奉職,毋懼忌嫉之口。」旋授如德湖北招討使。
夏,四月,文天祥兵至吉州。江西制置副使黃萬石,與天祥有舊嫌,且忌其聲望出己右,言于朝曰:「天祥軍皆烏合,兒戲無益。」乃詔天祥留屯隆興府。
乙巳,元兵入廣德軍,知廣德縣王汝翼寫寓居官趙時敏率義兵戰,孟唐老與其二子皆死。汝翼被執,至建康,死之。
丙午,元兵入沙市城,都統孟紀死之,監鎮司馬夢求自經死。夢求,光五世孫也。
戊申,京湖宣撫使朱禩孫、湖北制置副使高達以江陵降元。達先以賈似道忌其功,懷怨望。及元阿爾哈雅自岳州攻江陵,達累戰敗,遂與禩孫及提刑青陽夢炎、李湜等出降。阿心哈雅入城,命禩孫檄所部歸附,於是歸、峽、郢、復、鼎、澧、辰、沅、靖、隨、常德、均、房諸州,相繼皆降,阿爾哈雅承製並復官守。江陵捷聞,元主謂近臣曰:「巴延東下,阿爾哈雅孤軍守鄂,朕常憂之。今荊南定,吾東兵可無後患矣。」乃親作手詔褒之,授達參知政事。禩孫至上都,死。
元阿爾哈雅請命重臣,開大府,鎮江陵。元主急召廉希憲于北京,入見,賜坐,諭曰:「荊南入奉版籍,欲使新附者感恩,未來者向北,宋知我朝有臣如此,亦足以降其心。南土卑濕,于卿非宜;今以大事付託,度卿不辭。」賜田以養居者,賜馬五十以給從者。希憲曰:「臣每懼才識淺近,不能勝負大任,何敢辭疾!然敢辭新賜。」復詔希憲承製授三品以下官。
壬子,以高斯得簽書樞密院事。
有司議建潘屏以強王室,乙卯,詔以福王與芮為浙東安撫大使、判紹興,開府,置長史、司馬。
甲寅,元諭中書省,議立登聞鼓。
庚申,知金壇縣李成大,率義局官合山縣尉胡傳心,陽春主簿潘大同,濠梁主簿潘大本,進士潘文孫、潘應奎,攻復金壇縣。鎮江統制侯嵓、縣尉趙嗣濱反,助元兵來戰,成大被執,不屈,與二子及傳心等皆死之。
時元兵東下,所過迎降,李庭芝率勵所部,固守揚州。阿珠遣李虎持招降榜入城,庭芝殺虎,焚其榜。總制張俊出戰,持叛臣孟子縉書來招降,庭芝焚其書,梟俟首于市。時出金、帛、牛、酒燕犒將士,人人感激自奮。
辛酉,度支尚書吳浚遣人至建康,為陳宜中移書言:「前殺廉希賢,乃邊將所為,太皇太后及嗣君實不知,當按誅之。願輸幣,請罷兵通好。」巴延曰:「彼為詐計,視我虛實耳。當擇人同往,觀其事體,令彼速降。」乃遣議事官秦中、張羽同遣人還臨安。羽行至平江驛亭,復被殺。
壬戌,阿珠攻真州。知州苗再成、宗子趙孟錦帥兵大戰于老鸛觜,敗績。
癸亥,加知思州田謹賢、知播州楊邦憲並團練使,趣兵入衛。
丁卯,加李庭芝參知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