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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00v(a)由IIa的工人消費掉,它們就是IIa工人的產品(必要生活資料)的一部分;工人從他們自己那個部類的資本主義生產者那裡購買這些產品。因此,貨幣
400鎊,即資本主義生產者作為工資付給自己的工人的可變資本價值
400,回到他們手中。他們可以用這些貨幣重新購買勞動力。
2、
400m(a)中與
100v(b)相等的部分,即剩餘價值(a)的
1/
4,是這樣在奢侈品中實現的:(b)的工人從他們那個部類(b)的資本家那裡得到工資
100鎊,他們用這
100鎊購買m(a)的
1/
4,即購買由必要生活資料構成的商品;a的資本家用這些貨幣購買同等價值額的奢侈品=
100v(b),即所生產的全部奢侈品的一半。這樣,b的資本家的可變資本就以貨幣形式回到這些資本家手中。他們可以重新購買勞動力,並由此重新開始他們的再生產,因為整個第II部類的全部不變資本已經通過I(v+m)和IIc的交換而得到了補償。生產奢侈品的工人的勞動力所以能夠重新出賣,只是因為他們作為自己工資的等價物創造出來的那部分產品,會被IIa的資本家取走,列入自己的消費基金,也就是變成了貨幣。
(這同樣適用於第I部類勞動力的出賣;因為和I(v+m)交換的IIc,既由必要生活資料構成,也由奢侈品構成;通過I(v+m)而更新的東西,既包括必要生活資料的生產資料,也包括奢侈品的生產資料。)
4503、我們現在來談a和b之間的交換,這裡只是指兩個分部類資本家之間的交換。通過上面的敘述,我們已經解決了a的可變資本(
400v)和一部分剩餘價值(
100m),以及b的可變資本(
100v)的問題。我們進一步假定,這兩個分部類資本家在花費他們的收入時的平均比例,是
2/
5用於奢侈品,
3/
5用於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因此,除了已經用於奢侈品的
100,整個分部類a還有
60要用於奢侈品,按照同一比例,b也有
40要用於奢侈品。
因此,(IIa)m是這樣分配的:
240用於生活資料和
160用於奢侈品=
240+
160=
400m(IIa)。
(IIb)m是這樣分配的:
60用於生活資料和
40用於奢侈品:
60+
40=
100m(IIb)。後面的
40,是這個分部類的資本家從他們自己的產品(他們的剩餘價值的
2/
5)中拿出來消費的;用於生活資料的
60,是這個分部類的資本家把他們的剩餘產品
60和
60m(a)相交換而得到的。
因此,我們可以為第II部類的全體資本家列出以下公式(其中分部類a的v+m以必要生活資料形式存在,分部類b的v+m以奢侈品形式存在):
IIa(
400v+
400m)+IIb(
100v+
100m)=
1000;通過運動,按下列公式實現:
500v(a+b){在
400v(a)和
100m(a)中實現}+
500m(a+b){在
300m(a)+
100v(b)+
100m(b)中實現}=
1000。
我們對a和b的實現,分別進行考察,就會得出:
(a)v/
400v(a)+m/(
240(a)+
100v(b)+
60m(b))=
800(b)v/
100m(a)+m/(
60m(a)+
40m(a))
=
2001000451為了簡單起見,假定可變資本和不變資本的比例相同(順便提一下,這並不是必要的)。這樣,在v(a)=
400時,不變資本=
1600,在v(b)=
100時,不變資本=
400。因此,關於第II部類的兩個分部類a和b,我們會得出下列公式:
(IIa)
1600c+
400v+
400m=
2400(IIb)
400c+
100v+
100m=
600總計:
2000c+
500v+
500m=
3000。
與此相適應,以消費資料形式存在的、要和
2000I(v+m)交換的
2000IIc,其中有
1600用來交換必要生活資料的生產資料,有
400用來交換奢侈品的生產資料。
因此,
2000I(v+m)本身也會這樣分割:(
800v+
800m)I作為a的必要生活資料的生產資料=
1600;(
200v+
200m)I作為b的奢侈品的生產資料=
400。
不僅真正的勞動資料,而且原料和輔助材料等等,在兩個分部類中,有很大部分是相同的。至于I(v+m)全部產品的不同價值部分的交換,那末,這種劃分似乎是毫無意義的。無論是上述
800Iv還是
200Iv,都由於工資用在消費資料
1000IIc上而實現。因此,為支付工資而預付的貨幣資本在流回時,也會在第I部類各資本主義生產者之間均衡地分配,即按照相應的比例再以貨幣形式補償他們各自預付的可變資本。
另一方面,至于
1000Im的實現,那末,在這裡,資本家也會均衡地(按照他們的m的大小比例)從IIc的整個後一半=
1000取出具有消費資料形式的
600IIa和
400IIb;因此,為IIa補償不變資本的資本家,
從
600c(IIa)取出
480(
3/
5)並從
400c(IIb)取出
320(
2/
5)=
800;
452為IIb補償不變資本的資本家,
從
600c(IIa)取出
120(
3/
5)並從
400c(IIb)取出
80(
2/
5)=
200。總計=
1000。
在這裡,無論對於第I部類還是第II部類,可變資本和不變資本的比例,都是隨便假定的。這個比例在第I部類和第II部類以及它們的分部類之間相同,也是隨便假定的。只是為了簡單起見,這裡假定比例相同。即使假定比例不同,對問題的條件和它的解決方法,也絶不會有任何影響。
但是,在簡單再生產的前提下,必然會得出以下結論:
1、年勞動以生產資料的實物形式創造的新價值產品(分成v+m),等於年勞動的另一部分生產的產品價值所包含的以消費資料形式再生產的不變資本價值c。假如前者小於IIc,第II部類的不變資本就不能全部得到補償;假如前者大於IIc,餘額就不能利用。在這兩個場合,簡單再生產這個前提都會被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