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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產是社會公有的,而
473不是資本主義的,那末很明顯,為了進行再生產,第I部類的這些產品同樣會不斷地再作為生產資料在這個部類的各個生產部門之間進行分配,一部分直接留在這些產品的生產部門,另一部分則轉入其他生產場所(這正是投入產出表所要表達的),因此,在這個部類的不同生產場所之間發生一種不斷往返的運動。
VII、兩個部類的可變資本和剩餘價值
每年生產的消費資料的總價值,等於當年再生產的第II部類的可變資本價值和新生產的第II部類的剩餘價值(即等於第II部類當年生產的價值),加上當年再生產的第I部類的可變資本價值和新生產的第I部類的剩餘價值(也就是加上第I部類當年生產的價值)。
因此,在簡單再生產的前提下,每年生產的消費資料的總價值,等於年價值產品,即等於社會勞動在當年生產的全部價值。在現代庸俗經濟學看來,計算國內生產總值時用收入法與用產出法的結果相同。其所以必然如此,因為在簡單再生產中,這全部價值將被消費掉。
整個社會工作日分為兩部分:
1、必要勞動;它在一年中創造
1500v的價值;
2、剩餘勞動;它創造
1500m的追加價值或剩餘價值。這兩個價值之和=
3000,等於這一年生產的
3000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一年生產的消費資料的總價值,等於社會總工作日在當年生產的總價值,等於社會可變資本的價值加上社會剩餘價值,等於當年的全部新產品。
但是我們知道,雖然這兩個價值量是一致的,第II部類的商品即消費資料的總價值,絶不因此就是在社會生產的這個部類內生
474產出來的。這兩個價值量一致,是因為在第II部類再現的不變資本價值等於第I部類新生產的價值(可變資本價值加上剩餘價值);因此,I(v+m)能夠購買對第II部類的產品生產者來說代表着不變資本價值的那一部分產品。這就表明,為什麼儘管對第II部類的資本家來說,他們的產品價值分成c+v+m,但是從社會的角度來考察,這些產品的價值卻可以分成v+m。其所以如此,只是因為IIc在這裡等於I(v+m),社會產品的這兩個組成部分通過交換來互相交換它們的實物形式。
在這樣交換以後,IIc就再以生產資料的形式存在,而I(v+m)則再以消費資料的形式存在。
正是這種情況,使亞·斯密斷言,年產品的價值分解為v+m。這種看法,第一,只適用於由消費資料構成的那部分年產品;第二,其所以適用,並不是指這全部價值都是第II部類生產的,因而它的產品價值等於第II部類預付的可變資本價值加上第II部類生產的剩餘價值,而只是指:II(c+v+m)=II(v+m)+I(v+m),或者說,因為IIc=I(v+m)。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
雖然社會工作日(即整個工人階級全年耗費的勞動)和每個單個工作日一樣,只分成兩部分,也就是分成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因而,雖然這種工作日所生產的價值同樣也只分成兩部分,也就是分成可變資本價值即工人用來購買他自身再生產的資料的那部分價值,和剩餘價值即資本家可以用於他自己的個人消費的那部分價值,但是從社會的角度來考察,社會工作日的一部分是專門用來生產新的不變資本的,也就是用來生產那種專門供在勞動過程中作為生產資料,從而在伴隨而來的價值增殖過程中作為不變資本執
475行職能的產品的。按照我們的假定,整個社會工作日表現為一個
3000的貨幣價值,其中只有
1/
3=
1000是第II部類生產的,這個部類生產消費資料,即生產那些最終實現社會全部可變資本價值和全部剩餘價值的商品。因此,按照這個假定,社會工作日的
2/
3是用來生產新的不變資本的。雖然,從第I部類的單個資本家和工人的觀點來看,社會工作日的這
2/
3,完全象社會工作日的其餘的
1/
3在第II部類那樣,僅僅用來生產可變資本價值和剩餘價值;但是,從社會的角度來考察,——從產品的使用價值來考察也一樣,——社會工作日的這
2/
3,只是生產那種正處于生產消費過程中的或已經耗費掉的不變資本的補償物。
個別地進行考察,雖然工作日的這
2/
3生產的總價值對它的生產者來說只等於可變資本價值加上剩餘價值,但工作日的這
2/
3不生產可以使工資或剩餘價值花費掉的那種使用價值;它生產的產品是生產資料。
首先必須指出,無論在第I部類還是在第II部類,社會工作日沒有任何部分是用來生產這兩大生產部門所使用的並在其中執行職能的不變資本的價值的。它生產的只是追加的價值
2000I(v+m)+
1000II(v+m),這個價值是追加到不變資本價值=
4000Ic+
2000IIc中去的。以生產資料形式生產的新價值,還不是不變資本。它不過要在將來作為這種不變資本執行職能。
第II部類的全部產品,即消費資料,就它的使用價值來考察,具體地說,就它的實物形式來考察,是第II部類所耗費的三分之一社會工作日的產品。它是這個部類所使用的具體形式的勞動,如織布勞動、烤麵包勞動等等的產品,也就是這種勞動作為勞動過程的主觀因素執行職能時所生產的產品。相反,第II部類的產品的476不變價值部,只是再現在新的使用價值上,再現在新的實物形式即消費資料的形式上,而以前它是以生產資料的形式存在的。它的價值通過勞動過程,從它的舊的實物形式轉移到它的新的實物形式上。
但是,產品價值的這
2/
3的價值=
2000,並不是在第II部類當年的價值增殖過程中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