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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對不同種類的商品單個地進行考察,如果它們的價值必須等於它們的交換價值,而它們的交換價值必須等於它們的價格,或必須和它們的價格成比例,那個矛盾〈即李嘉圖—馬克思的價值規律和相等的平均利潤率之間的矛盾〉就不可能解決。」
12照他看來,那個矛盾只有在以下的場合才可能解決,那就是:
「放棄用勞動來計量各種商品價值的做法,而只考察商品生產的整體,只考察它在整個資本家階級和整個工人階級之間的分配……工人階級從總產品中只獲得一定的部分……落到資本家手裡的另一部分,照馬克思說來,形成剩餘產品,也就是……剩餘價值。然後,資本家階級的各個成員把這全部剩餘價值在他們自己中間進行分配,但不是按照他們所使用的工人的人數,而是按照各人所投的資本的量進行分配;而且把土地也作為資本價值計算在內。」馬克思所說的由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單位決定的觀念價值,和價格並不一致,但可以「看作是一個移動的起點,由此達到實際價格。實際價格則以等量資本要求等量利潤為條件」。
因此,有些資本家出售他們的商品時會得到高於觀念價值的價格,另一些資本家出售他們的商品時會得到低於觀念價值的價格。「但因為剩餘價值的損益會在資本家階級內部互相抵銷,所以,剩餘價值的總量同一切價格都和商品的觀念價值成比例時一樣。」
我們看到,問題在這裡遠沒有得到解決,儘管已經含糊地、膚淺地,然而大體上正確地被提出來了。象作者這樣沾沾自喜地以「庸俗經濟學家」自居的人能達到這一點,實際上已經出乎我們的意料;如果同我們後面將要說到的那些庸俗經濟學家的論述比較一下,這簡直令人驚奇。誠然,這位作者的庸俗經濟學有點特別。他說,按照馬克思的方式當然可以得出資本的利潤,但沒有理由強迫我們這樣去理解。
正好相反。庸俗經濟學有一種至少是似乎更有理的說明方法:
「資本主義的出售者、原料生產者、工廠主、批發商、零售商,由於每個人都高於買價出售,因而都按一定的百分比提高商品本身的成本價格,都能從他們的營業中獲得利潤。只有工人不可能實行類似的追加價值的辦法。工人在資本家面前所處的不利地位,使他只好按照等於勞動本身費用的那種價格出賣勞動,也就是為了必要的生活資料而出賣勞動……因此,這種價格追加對於那些作為買者的僱傭工人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並且使總產品的一部分價值轉移到資本家階級手中。」
13不用多動腦筋,就可以看出:這種對於資本利潤所作的「庸俗經濟學的」說明,實際上會和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得出相同的結果(結果相同,但理論不同。因此,如果想通過實證研究來「證明」某個理論時,就必須排除其它理論也有同樣結果的情形,否則這種「證明」就沒有什麼力度。這也是現代庸俗經濟學常犯的錯誤。);勒克西斯所說的工人所處的「不利地位」,完全和馬克思所說的一樣;工人都是受欺詐的,因為每個非工人都可以高於價格出售,而工人則不能;就象在英國這裡人們曾經在傑文斯—門格爾的使用價值論和邊際效用論的基礎上建立起庸俗社會主義一樣,人們也盡可以在這個理論的基礎上建立起至少同樣似乎有理的庸俗社會主義。
我甚至推測,如果喬治·肖伯納先生知道這個利潤理論,他就會雙手抱住它,一腳踢開傑文斯和卡爾·門格爾,然後在這塊岩石上重新建立起他的未來的費邊社教堂。
但是實際上,這個理論不過是對馬克思的理論的一種改寫。這全部追加的價格來自什麼地方呢?來自工人的「總產品」。而且是因為「勞動」這種商品,或者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勞動力這種商品,必須低於價格出售。因為,如果一切商品都有一種共同的屬性,即可以高於生產費用出售,如果唯獨勞動是例外,總是只能按照生產費用出售,那末,勞動也就正是低於這個庸俗經濟學界作為常規的價格出售。
由此落到資本家或資本家階級手中的額外利潤就在於下面這個事實,並且歸根到底只能是來自下面這個事實:工人在再生產他的勞動的價格的補償物以後,還要生產他沒有得到報酬的產品——剩餘產品,無酬勞動的產品,剩餘價值。勒克西斯在用語的選擇上是非常慎重的人。他從來沒有直截了當地說過,上述見解就是他的見解。如果這是他的見解,那就很清楚,我們這裡碰到的並不是一個普通的庸俗經濟學家,即象他自己所說的,在馬克思的眼中「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毫無希望的白痴」的那種人;而是一個偽裝成庸俗經濟學家的馬克思主義者。
由於恩格斯在這裡提到「偽裝成庸俗經濟學家的馬克思主義者」,因而,一些現代庸俗經濟學家門牆之外的俗家弟子也以此而自我標榜。問題在於什麼是「偽裝」?為什麼要「偽裝」?「偽裝」的實際後果是什麼?至于這種偽裝是有意識
14的還是無意識的,那是一個我們在這裡不感興趣的心理學問題。要弄清這個問題的人不妨研究一下,象勒克西斯這樣一個無疑很聰明伶俐的人,怎麼竟然一時也會替複本位制這種荒謬的主張辯護。
第一個真正試圖回答問題的人,是康拉德·施米特博士,見他的著作《在馬克思的價值規律基礎上的平均利潤率》(狄茨出版社1889年斯圖加特版)。施米特試圖把形成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