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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浙東軍士鄂鄰等殺巡檢使張懷信,聚兵剽劫湖南、福建、廣南諸州縣,逃入海。懷信,內臣,性苟虐,鄰等積怨忿,遂作亂。
十二月,癸未,出內藏庫絹一百萬助糴軍儲。
丙戌,詔司農寺以常平錢百萬緡助三司給軍費。自景佑末,不許移用常平,至是以兵食不足,始降是詔。
辛卯,遼以所得女真戶置肅州。
遼詔:「諸犯法者不得為官吏,諸職官非婚祭不得沉酣廢事,有治民安邊之略者,悉具以聞。」
甲午,建神禦庫于宗正寺西,藏祖宗時神禦法物于其中,從直秘閣趙希言、判太常寺宋祁請也。
乙未,徙知隨州王德用知曹州。德用道過許州,梅詢謂德用曰:「道輔害公者,今死矣。」德用曰「孔中丞以其職言,豈害德用者?朝廷亡一忠臣,可惜也!」
晁宗慤等至永興議邊事,夏竦等合奏:「今兵與將尚未習練,但當持重自保,俟其侵軼,則乘便掩殺,大軍蓋未可輕舉。」及劉承宗等敗,帝復以手詔問師期,竦等乃畫攻守二策,遣副使韓琦、判官尹洙馳驛至京師,求決於帝。己亥,入對崇政殿。先有詔,琦遷禮部郎中,洙加集賢校理。琦言:「臣以大計,不俟召赴闕;若僥倖進秩,將不容于清議。」辭不拜。
癸卯,兵部尚書、參知政事宋綬卒。帝臨奠,輟二日朝,贈司徒兼侍中,謚宣獻。
乙巳,詔鄜延、涇原兩路,取正月上旬同進兵入討西賊。帝與兩府大臣共議,始用韓琦等所畫攻策也。樞密副使杜衍獨以為非萬全計,爭論久之,不聽。大臣有欲以沮軍罪衍者,遂求罷,亦不聽。始,晃宗慤即軍中問攻守策,眾欲大舉,經略判官田京曰:「驅不習之師,攖鋭鋒,深入賊地,爭一旦之勝,此兵家所忌,師出必敗。」或有議講和者,京又曰:「賊兵未嘗挫,安肯和也!」
丁未,詔開封府、京東、西、河東路括驢五萬以備西討。
戊申,以通判河中府皮仲容知商州兼提點采銅鑄鐵錢事。仲容嘗建議鑄大錢,一當十,既下兩制及三司議其事,謂可權行以助邊費,故有是命。
初,韓琦安撫陝西,嘗言陝西產鐵甚廣,可鑄錢兼用。於是葉清臣從仲容議,鑄當十錢。翰林學士承旨丁度曰:「禁旅戍邊,月給百錢,得大錢裁十,不可畸用。舊錢不出,新錢愈輕,則糧芻增價。復有湖山絶處,凶魁嘯聚,爐冶日滋,居則鑄錢,急則為盜,民間銅鉛之器悉為大錢,何以禁止乎!」
是歲,仍詔商人入芻粟陝西並邊,願受東南鹽者,加數予之。
續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三
●卷第四十三
【宋紀四十三】 起重光大荒落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元年
遼重熙十年。辛巳,一零四一年
春,正月,辛亥朔,禦大慶殿受朝。
丁巳,以太子中舍壽光任顓為三司句當公事。
朝廷既用韓琦等所畫攻策,先戒師期。知延州范仲淹言:「正月內起兵,軍馬糧草,動逾萬計,入險阻之地,塞外雨雪大寒,暴露僵仆,使賊乘之,所傷必眾。今鄜延路城壘、兵甲、糧草、士馬攻守之計已有次第,不患賊之先至,請俟春暖出師。賊馬瘦人饑,其勢易制,又可擾其耕種,縱無大獲,亦不至有它虞。」又言:「頃已下敕招攜蕃族首領,臣亦遣人探問其情,欲通朝廷柔遠之意。使其不僭中國之號而修時貢之禮,亦可俯從。今鄜延是舊日進貢之路,願朝廷存此一路,令諸將勒兵嚴備,賊至則擊。乘討伐未行,容臣示以恩意,歲時之間,或可招納。不然,臣恐隔絶情意,偃兵無期。若用臣策,歲月無效,然後徐圖舉兵,先取綏、宥,據其要害,屯兵營田,為持久之計。如此,則茶山、橫山一帶蕃、漢人戶,懼漢兵威,可以招降。或即奔竄,亦是去西賊之一臂。拓疆制寇,無輕舉之失也。」戊午,詔從仲淹所請。仲淹又言:「鄜延路入界,比諸路最遠,宜先修復城寨,請以二月半合兵萬人,自永平寨進築承平寨,俟承平寨畢功,又擇利進築,因以牽制元昊東界軍馬,使不得併力西禦環慶、涇原之師,亦與俱出三路無異。」朝廷雖許仲淹存鄜延一路示招納意,仍詔仲淹與夏竦、韓琦等同謀,可以應機乘便,即不拘早晚出師。仲淹前後凡六奏,卒誠承平等十二寨,蕃、漢之民相踵復業。
又言:「關中民苦遠輸,請建鄜州之鄜城縣為軍,以河中、同、華中下戶稅租就輸之,春夏徙邊兵就食,可省糴價什之三,它所減不與。」詔名其軍曰康定。
己未,加嘉勒斯賚河西節度使。
壬申,詔:「歲以春分祀高禖,遣兩制官攝事。」
是月,元昊使人于涇原乞和,又遣高延德詣延州與范仲淹約。仲淹既見延德,察天昊未肯順事,且無表章,不敢聞于朝廷,乃自為書諭以逆順,遣監押韓周同延德還抵元昊。其書曰:
“曩者景德初,兩河休兵,中外上言,以靈、夏數州本為內地,請移河朔之兵,合關中之力,以圖收復;我真宗皇帝文德柔遠,而先大王情向朝廷,心如金石,言西陲者一切不行,待先大王以骨肉之親,命為同姓,全付夏土,旌旗車服,貴極王公。是我真宗皇帝有天地之造於爾也!自此朝貢之臣,不絶于道,塞垣之下,逾三十年,有耕無戰,養生送死,令終天年,此真宗皇帝之至化,亦先大王忠順之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