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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 301 / 489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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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自趙彥若制策不入等,閲四年,遂無應科者。帝曰:「豈朕待之不至邪?」丁巳,詔:「朝廷設制科以取天下美異之士,嘗以推恩過厚而難其選,所取不過三二人,甚非所以廣詳延之路也。其令兩制以上同議之!」既而孫拚等言:「太常博士以下至選人、草澤人應制科者,並聽待制以上奏舉,無得自陳,內草澤人亦許本路轉運使奏舉。其行不如所學,並坐舉者。其進用差次,不得引舊例超擢。」從之。

戊午,夏國主諒祚遣人來謝弔祭。


  

戊辰,以淑妃苗氏為貴妃,兗國公主之母也。公主將出降,故有是命。舊時公主受封降制,有冊命之文,不行禮,只以綸告進內。於是翰林學士胡宿疏論之,不從。

辛未,遼以魏國王扎拉為特裡袞、同知樞密院事。

秋,七月,辛巳,詔河北諸道部署,分遣兵官教閲所部軍。

甲申,遼南京地震,赦其境內。

乙酉,遼主如秋山。

辛卯,令翰林學士承旨孫拚、御史中丞張昪磨勘轉運使及提點刑獄課績。初,知諫院張旭,言朝廷有意天下之治,宜自轉運使始,因上選用、責任、考課三法,故以命昪等,然卒亦無所進退焉。

壬辰,知麟州武戡,除名,江州編管,坐與夏人戰斷道塢而棄軍先入城也。

續資治通鑒●卷第五十七

●卷第五十七



【宋紀五十七】 起強圉作噩八月,盡屠維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佑二年遼清寧三年

八月,乙巳朔,知襄州、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賈黯,降知郢州。黯請解官就養,不報,乃棄官去,為御史吳中復所劾,故降。

詔編集樞密院機要文字,樞密副使程戡提舉,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丁未,琦又言:「天下見行《編敕》,自慶歷四年以後,距今十五年,續降四千三百餘件,前後多抵牾,請加刪定。」乃詔宰臣富弼等及參知政事曾公亮同提點詳定《編敕》。

戊申,兗國公主出降。己酉,駙馬都尉李瑋入謝,宴于禁中。

辛亥,遼主作《君臣同志華夷同風詩》,後亦屬和,併進于太后。

丁卯,建廣惠倉。初,韓琦請罷鬻諸路戶絶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輸之課給在城老幼貧乏不能自存者。即建倉,乃詔逐路提點刑獄司專領之,歲終,具所支納上三司。

戊辰,知諫院陳旭言:「比日內降營求恩賞者甚多,請令中書、樞密院推劾,以正干請之罪。」從之,仍榜御史台、合門。

是月,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陛下向未有皇嗣,尚有公主之愛,上慰聖顏。今既出降,漸疏左右,則陛下萬幾之暇,處深宮之中,誰可與語言,誰可承顏色!臣愚亦謂宜因此時,出自聖意,于宗室中選材賢可喜者錄以為皇子,使其出入左右,問安視膳,以慰聖情。」

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吏部郎中王洙、病逾月,帝遣使問。九月,甲戌朔,洙卒,賜謚曰文,御史吳中復言洙官不應謚,乃止。

庚辰,詔內臣為鈐轄、都監者,逐路止置一員。

乙酉,樞密院言:「自今舉使臣,須本路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方為舉主。其在京文臣非知雜御史、武臣非觀察使以上所舉,毋得施行。」從之。

庚子,遼主幸中會川。


  
遼遣樞密使蕭扈等來請禦容。冬,十月,巳酉,以翰林學士胡宿為回謝使,使于遼,禮賓使李綬副之,且許以禦容,約賀正使置衣篋中交致焉。

遼主謁祖陵。庚申,謁讓國皇帝及世宗廟。辛酉,奠酎于玉殿。

辛未,贈太尉兼侍中劉平謚曰壯武。

初,三司言:「商旅于榷貨務入見錢算東南鹽,歲課四百萬緡,諸路般運不足而課益虧,請選官置司以主之。」十一月,癸西朔,置江、淮南、荊湖制置司句當運鹽公事一員。

丙子,遼以左伊勒希巴瑪嚕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丁丑,以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馬遵為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以疾自請也。遵尋卒,錄其子侄二人。遵性樂易,言時政得失,不為激訐,故多見推行,杜衍、范仲淹皆稱道之。

己卯,以河北提舉便糴糧草薛向提點河北刑獄,仍兼提舉便糴糧草。當河北大水,民乏食,詔輟太倉米六十萬斛以賑之;向以為北人不便食粳,且漕路回遠不時至,請出本司米四十萬石以代之。

丙申,詔三司使、副,體量在省判官才否以聞,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戌,以昭德軍節度使、知并州龐籍為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初,司馬光建議築堡,籍檄麟州如光議。及郭恩等敗歿,詔侍御史張伯玉按鞫,籍匿光初所陳事,故光得以去官免責。而籍為御史劾奏,罷節度使,光不自安,三上書乞獨坐其罪,不報。

己亥,殿中丞、國子監直講孫復,治《春秋》,着聞于時。既疾,韓琦言:「請選書吏給紙札,命其門人祖無擇即家錄之。」書藏秘閣,特官其子。復卒,又賜錢十萬。復惡胡璦為人,在太學常相避。璦治經不如復,而教養諸生過之。

庚子,高麗貢于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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