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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庚辰,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本朝典禮,循唐之舊,真宗、仁宗皆祀于明堂以配上帝。今季秋大享明堂,伏請以大行皇帝配。」詔恭依。
詔察富民與妃嬪家婚姻夤緣得官者。
己丑,命戶部郎中趙拚、刑部郎中陳薦詳定中外封事。先是帝命張方平、司馬光,至是復令拚等同之。
辛卯,告大行皇帝謚于天地、宗廟、社稷。
壬辰,上寶冊于福寧殿。
帝初即位,內臣以覃恩升朝者,皆罷內職,獨句當禦藥院高居簡等四人留如故。司馬光疏言:「居簡資性奸回,工讒善佞,久處近職,罪惡其多。頃在先朝,依憑城社,物論切齒。及陛下繼統,乃復先自結納,使寵信之恩,過于先帝。願明治其罪,以解天下之惑。」帝曰:「祔廟畢,自當去。」光曰:「閨闥小臣,何系山陵先後?舜去四凶,不為不忠;仁宗貶丁謂,不為不孝。」帝從之。癸巳,居簡罷為供備庫使。
乙未,以三司檢法官呂惠卿編校集賢書籍。惠卿與王安石雅相好,安石薦其才于曾公亮,遂舉館職。惠卿,晉江人也。
辛丑,熒惑晝見,凡三十五日。
丙午,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邵上書指陳得失。之邵,綿竹人,為曲水令,轉運使以輕縑高其價,使縣配賣,之邵言:「縣地狹人貧,耕者亡幾,方歲儉饑,羌夷數入寇,不可復困之以求利。」轉運使怒。會帝即位求言,乃上書曰:「千里之郡,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轉運使、提點刑獄制之也;百里之邑,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郡制之也。前日赦令,應在公逋負一切蠲除,而有司操之益急,督之愈甚,使上澤不下流而細民日困。如擇賢才以為三司之官,稍假郡縣以權,則民瘼除矣。」然後監番、棸、蹶、楀之盛以保安外戚,考《棠棣》、《角弓》之義以親睦九族,興墜典,拔滯淹,遠誇毘,來忠讜。凡所建置,必與大臣共議以廣其善,號令威福則專制之。如此,則太平可拱而俟也。”書奏,不報,喟然曰:「吾不可仕矣!」遂以太子中允致仕,時年未四十也。范鎮曰:「之邵位下而言高,學富而行篤,少我二十一歲而先我掛冠,使吾慊然。」
夏國遣使奉慰及進助山陵。
八月,丁未朔,太白晝見。
辛亥,司馬光言:「竊聞陛下好令內臣採訪外事及問以群臣能否,臣竊以為非宜。陛下內有兩府、兩省、台諫,外有提、轉、牧、守,皆腹心耳日股肱之臣也。誠能精擇其人,使之各舉其職,則天下之事,猶一堂之上,陛下何患于不知哉!今深處九重,詢于近習,采道聽涂說之言,納曲躬附耳之奏,不驗虛實,即行賞罰,臣恐讒邪得以逞其愛憎,而陛下為之受其譏謗也。」
戊午,復夏人和市。
張方平、司馬光奏所詳定內外封事,帝令中書參議。光對延和殿,言:「封事善者,在陛下決行之。」帝曰:「大臣多不欲行。」光曰:「陛下詢蕘以廣聰明,斯乃社稷之福,而非大臣之利也。」癸亥,詔:「詳定封事所奏,如其中有難行者,可召詳定官赴中書問難,令述利害以進。」
己巳,京師地震。帝問輔臣曰:「地震何祥也?」曾公亮對曰:「天裂,陽不足;地震,陰有餘。」帝曰:「誰為陰?」公亮曰:「臣者君之陰,子者父之陰,婦者夫之陰,夷狄者中國之陰,皆宜戒之。」吳奎曰:「但為小人黨盛耳。」帝不懌。
癸酉,葬憲文肅武宣孝皇帝于永厚陵,廟號英宗。
是月,判河陽軍富弼上疏曰:「帝王都無職事,惟別君子、小人。然千官百職,豈盡煩帝王辨之乎?但精求任天下之事者,不使一小人參用於其間,莫不得人矣。陛下勿謂改採既廣,所得必多,其間當防小人惑亂聖聽。奸謀似正,詐辭似忠,疑似之際,不可不早辨也。」
九月,丁丑,詔減諸路逃田稅額。
壬午,祧僖祖及文懿皇后。乙酉,祔英宗神主于太廟,樂曰《大英之舞》。
戊子,減兩京畿內、鄭、孟州囚罪一等,民役山陵者蠲其賦。
辛卯,徙封昌王顥為岐王,樂安郡王頵為高密郡王。
遣孫思恭等報謝于遼。
壬辰,錄周世宗從曾孫貽廓為三班奉職。
甲午,遼遣使來賀即位。
戊戌,召知江寧府王安石為翰林學士。
遼主命給諸路囚糧。
辛丑,韓琦、吳奎、陳升之並罷。琦歷相三朝,或言其專。自王陶論劾後,曾公亮因力薦王安石,欲以間琦。琦稱疾求去,帝不許,以詔書慰撫。琦又疏有四當去,復不許。厚陵復土,琦更不入中書,請甚堅。於是帝夜召張方平議,且曰:「琦志不可奪矣。」方平遂建議,宜寵以兩鎮節鋮,且虛府以示覆用;乃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守司徙、檢校太師兼侍中、判相州。帝復召知制誥鄭獬草奎知青州及方平、趙拚參知政事制,賜雙燭歸舍入院,外廷無有知者。明旦,獬進草,遂降付中書。升之,初名旭,避帝嫌名,故以字行。帝始擢任楊定,升之屢諫不宜生邊事,由是忤旨;以母老,乞便郡,遂出知越州。
以樞密副使呂公弼為樞密使,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知諫院趙拚並參知政事,三司使韓絳、知開封府邵亢並樞密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