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先軫曰:「秦伯不用蹇叔,反其眾心,此可擊。」欒枝曰:「未報先君施於秦(1),擊之,不可。」先軫曰:「秦侮吾孤(2),伐吾同姓,何德之報?」遂擊之。襄公墨衰絰。四月,敗秦師於殽,虜秦三將孟明視、西乞秫、白乙丙以歸。遂墨以葬文公。文公夫人秦女,謂襄公曰:「秦欲得其三將戮之。」公許,遣之。先軫聞之,謂襄公曰:「患生矣。」軫乃追秦將。秦將渡河,已在船中,頓首謝,卒不反。
後三年,秦果使孟明伐晉,報殽之敗,取晉汪以歸。四年,秦繆公大興兵伐我,度河,取王官,封殽屍而去(3)。晉恐,不敢出,遂城守。五年,晉伐秦,取新城,報王官役也。
六年,趙衰成子、欒貞子、咎季子犯、霍伯皆卒。趙盾代趙衰執政。
(1)施:給予。此指給予恩惠。 (2)孤:襄公初喪父,故稱孤。 (3)封:堆土築墳。
七年八月,襄公卒。太子夷皋少。晉人以難故(1),欲立長君。趙盾曰:「立襄公弟雍。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於秦,秦故好也。立善則固,事長則順,奉愛則孝,結舊好則安。」賈季曰:「不如其弟樂。辰嬴嬖於二君(2),立其子,民必安之。」趙盾曰:「辰嬴賤,班在九人下(3),其子何震之有!且為二君嬖,淫也。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僻也。母淫子僻,無威;陳小而遠,無援;將何可乎!」使士會如秦迎公子雍。賈季亦使人召公子樂於陳。趙盾廢賈季,以其殺陽處父。十月,葬襄公。十一月,賈季奔翟。是歲,秦繆公亦卒。
靈公元年四月,秦康公曰:「昔文公之入也無衛,故有呂、郤之患。」乃多與公子雍衛。太子母繆嬴日夜抱太子以號泣於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捨適而外求君,將安置此?」出朝,則抱以適趙盾所,頓首曰:「先君奉此子而屬之子(4),曰『此於材,吾受其賜,不材,吾怨子』。今君卒,言猶在耳,而棄之,若何?」趙盾與諸大夫皆患繆嬴,且畏誅,乃背所迎而立太子夷皋,是為靈公。發兵以距秦送公子雍者(5)。趙盾為將,往山秦,敗之令狐。先蔑、隨會亡奔秦。秋,齊、宋、衛、鄭、曹、許君皆會趙盾,盟於扈,以靈公初立故也。
四年,伐秦,取少梁。秦亦取晉之殽。六年,秦康公伐晉,取羈馬。晉侯怒,使趙盾、趙穿、郤缺擊秦,大戰河曲,趙穿最有功。七年,晉六卿患隨會亡在秦,常為晉亂,乃詳令魏壽余反晉降秦。秦使隨會之魏,因執會以歸晉。
八年,周頃王崩,公卿爭權,故不赴(6)。晉使趙盾以車八百乘平周亂而立匡王。是年,楚莊王初即位。十二年,齊人弒其君懿公。
(1)難:《集解》曰:「晉國數有患難。」 (2)嬖:寵幸。 (3)班:位次。 (4)奉:通「捧」。 屬:通「囑」。托付。 (5)距:通「拒」。抗拒。 (6)赴:報喪。
十四年,靈公壯,侈,厚斂以彫牆(1)。從台上彈人,觀其避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2),靈公怒,殺宰夫,使婦人持其屍出棄之,過朝。趙盾、隨會前數諫,不聽;已又見死人手,二人前諫。隨會先諫,不聽。靈公患之,使麑刺趙盾。盾閨門開(3),居處節,麑退,歎曰:「殺忠臣,棄君命,罪一也。」遂觸樹而死。
初,盾常田首山(4),見桑下有餓人。餓人,示瞇明也。盾與之食,食其半。問其故,曰:「宦三年,未知母之存不,願遺母。」盾義之,益與之飯肉。已而為晉宰夫,趙盾弗復知也。九月,晉靈公飲趙盾酒,伏甲將攻盾。公宰示瞇明知之,恐盾醉不能起,而進曰:「君賜臣,觴三行可以罷。」欲以去趙盾,令先,毋及難。盾既去,靈公伏士未會,先縱嚙狗名敖(5)。明為盾搏殺狗。盾曰:「棄人用狗,雖猛何為。」然不知明之為陰德也。已而靈公縱伏士出逐趙盾,示瞇明反擊靈公之伏士,伏士不能進,而竟脫盾。盾問其故,曰:「我桑下餓人。」問其名,弗告。明亦因亡去。
(1)彫:用彩畫裝飾。 (2)胹(er,兒):煮。 (3)閨:內室。 (4)田:通「畋」。打獵。 (5)敖:大狗。《集解》曰:「犬四尺曰敖。」
盾遂奔,未出晉境。乙丑,盾昆弟將軍趙穿襲殺靈公於桃園而迎趙盾。趙盾素貴,得民和;靈公少,侈,民不附,故為弒易。盾復位。晉太史董狐書曰「趙盾弒其君」,以視於朝。盾曰:「弒者趙穿,我無罪。」太史曰:「子為正卿,而亡不出境,反不誅國亂,非子而誰?」孔子聞之,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宣子,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出疆乃免。」
趙盾使趙穿迎襄公弟黑臀於周而立之,是為成公。
成公者,文公少子,其母周女也。壬申,朝於武宮。
成公元年,賜趙氏為公族(1)。伐鄭,鄭倍晉故也。三年,鄭伯初立,附晉而棄楚。楚怒,伐鄭,晉往救之。
六年,伐秦,虎秦將赤。
七年,成公與楚莊王爭強,會諸侯於扈。陳畏楚,不會。晉使中行桓子伐陳,因救鄭,與楚戰,敗楚師。是年,成公卒,子景公據立。
(1)賜趙氏為公族:驪姬作亂時,在神前詛咒,不許收容公子,晉國從此無公族。晉成公即位,把卿的嫡長子賜為公族。此賜趙氏為公族即其一。 公族,公族大夫。即國君同族的大夫。
景公元年春,陳大夫夏征舒弒其君靈公。二年,楚莊王伐陳,誅征舒。
三年,楚莊王圍鄭,鄭告急晉。晉使荀林父將中軍,隨會將上軍,趙朔將下軍,郤克、欒書、先穀、韓厥、鞏朔佐之。六月,至河。聞楚已服鄭,鄭伯肉袒與盟而去,荀林父欲還。先穀曰:「凡來救鄭,不至不可,將率離心(1)。」卒度河。楚已服鄭,欲飲馬於河為名而去。楚與晉軍大戰。鄭新附楚,畏之,反助楚攻晉。晉軍敗,走河,爭度,船中人指甚眾(2)。楚虜我將智。歸而林父曰:「臣為督將,軍敗當誅,請死。」景公欲許之。隨會曰:「昔文公之與楚戰城濮,成王歸殺子玉,而文公乃喜。今楚已敗我師,誅其將,是助楚殺仇也。」乃止。
四年,先穀以首計而敗晉軍河上,恐誅,乃奔翟,與翟謀伐晉。晉覺,乃族穀。穀,先軫子也。
五年,伐鄭,為助楚故也。是時楚莊王強,以挫晉兵河上也。
六年,楚伐宋,宋來告急晉,晉欲救之,伯宗謀曰:「楚,天方開之,不可當。」乃使解揚紿為救宋(3)。鄭人執與楚,楚厚賜,使反其言,令宋急下。解揚紿許之,卒致晉君言。楚欲殺之,或諫,乃歸解揚。
(1)率:通「帥」。 (2)人指甚眾:據《左傳·宣公十二年》載:「中軍、下軍爭舟,舟中之指可掬也。」 (3)紿(dai,代):欺騙,謊言。
七年,晉使隨會滅赤狄。
八年,使郤克於齊。齊頃公母從樓上觀而笑之。所以然者,郤克僂(1),而魯使蹇(2),衛使眇(3),故齊亦令人如之以導客。郤克怒,歸至河上,曰:「不報齊者,河伯視之!」至國,請君,欲伐齊。景公問知其故,曰:「子之怨,安足以煩國!」弗聽。魏文子請老休(4),辟郤克(5),克執政。
九年,楚莊王卒。晉伐齊,齊使太子強為質於晉(6),晉兵罷。
十一年春,齊伐魯,取隆。魯告急衛,衛與魯皆因郤克告急於晉。晉乃使郤克、欒書、韓厥以兵車八百乘與魯、衛共伐齊。夏,與頃公戰於鞍,傷困頃公。頃公乃與其右易位,下取飲,以得脫去。齊師敗走,晉追北至齊。頃公獻寶器以求平(7),不聽。郤克曰:「必得蕭桐姪子為質。」齊使曰:「蕭桐姪子,頃公母;頃公母猶晉君母,奈何必得之?不義,請復戰。」晉乃許與平而去。
楚申公巫臣盜夏姬以奔晉,晉以巫臣為邢大夫。
(1)僂:曲背。 (2)蹇:跛足。 (3)眇:眼瞎。 (4)魏文子請老休:依《左傳·宣公十七年》記載,請老休者乃范武子士會。魏文子系魏頡,在悼公時,景公時尚無此人。 (5)辟:推薦。 (6)太子強:當為公子強。 (7)平:講和。
十二年冬,齊頃公如晉,欲上尊晉景公為王,景公讓不敢。晉始作六軍,韓厥、鞏朔、趙穿、荀雅、趙括、趙旃皆為卿(1)。智自楚歸。
十三年,魯成公朝晉,晉弗敬,魯怒去,倍晉。晉伐鄭,取汜。
十四年,梁山崩。問伯宗,伯宗以為不足怪也。
十六年,楚將子反怨巫臣,滅其族。巫臣怒,遺子反書曰:「必令子罷於奔命!」乃請使吳,令其子為吳行人,教吳乘車用兵。吳晉始通,約伐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