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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214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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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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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4頁

朗讀: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壯,而朱公中男殺人(1),囚於楚。朱公曰:「殺人而死,職也(2)。然吾聞千金之子不死於市(3)。」告其少子往視之。乃裝黃金千溢(4),置褐器中(5),載以一牛車。且遣其少子,朱公長男固請欲行,朱公不聽。長男曰:「家有長子曰家督(6),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遣少弟,是吾不肖(7)。」欲自殺。其母為言曰:「今遺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長男,奈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長子,為一封書遺固所善莊生。曰:「至則進千金於莊生所,聽其所為(8),慎無與爭事(9)。」長男既行,亦自私繼數百金十。

(1)中男:次子。 (2)職:常,常理。 (3)市:鬧市之中。 (4)溢:通「鎰」。古時金二十兩之稱。 (5)褐器:褐色器具。 (6)家督:舊時長子管理家事,故稱長子為「家督」。 (7)不肖:此處意指不孝之子。 (8)聽:任憑,聽任。 (9)慎:千萬。 十繼(j□,基):攜帶。


  

至楚,莊生家負郭(1),披藜藋到門,居甚貧。然長男發書進千金,如其父方。莊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問所以然。」長男既去,不過莊生而私留(2),以其私繼獻遺楚國貴人用事者(3)。
莊生雖居窮閻(4),然以廉直聞於國,自楚王以下皆師尊之。及朱公進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後復歸之以為信耳(5)。故金至,謂其婦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誡(6),後復歸,勿動,」而朱公長男不知其意,以為殊無短長也(7)。
莊生間時入見楚王(8)。言「某星宿某(9),此則害於楚」。楚王素信莊生,曰:「今為奈何?」莊生曰:「獨以德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將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錢之府十。楚貴人驚告朱公長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錢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朱公長男以為赦,弟固當出也,重千金虛棄莊生,無所為也,乃復見莊生。莊生驚曰:「若不去邪?」長男曰:「固未也。初為事弟(11),弟今議自赦,故辭生去。」莊生知其意欲復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長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獨自歡幸。

(1)負郭:靠近城郭。 (2)過:訪,探望。 (3)獻遺:贈送。用事者:執政者,當權者。 (4)閻:巷門,亦即指里巷。 (5)信:講信用。 (6)病不宿誡:自己哪一天生病不能預先告知別人。 (7)殊:很。短長:過或不及。意謂效果無法預料。 (8)間時:適當時機。 (9)某星宿某:天上某星的位置移到了某處。 十封三錢之府:封閉儲存錢幣(金、銀、銅)的倉庫。 (11)事弟:弟弟的事情。

莊生羞為兒子所賣(1),乃入見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言欲以修德報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殺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錢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國而赦(2),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雖不德耳,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論殺朱公子(3),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長男竟持弟喪歸。
至,基母及邑人盡哀之,唯朱公獨笑,曰:「吾固知必殺其弟也!彼非不愛其弟,顧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與我俱。見苦(4),為生難,故重棄財。至如少弟者,生而見我富,乘堅驅良逐狡兔(5),豈知財所從來,故輕棄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當欲遣少子,固為其能棄財故也。而長者不能,故以殺其弟,事之理也,無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喪之來也。」
故范蠡三徙(6),成名於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卒老死於陶,故世傳曰陶朱公(7)。

(1)兒子:小兒輩,此指范蠡長男。 (2)恤:體恤,憐憫。 (3)論:定罪。 (4)見:知道,覺得。 (5)堅:好車。良:善馬。 (6)三徙:自越徙於齊,又自齊徙於陶。 (7)世傳:世人相傳。

太史公曰:禹之功大矣,漸九川(1),定九州,至於今諸夏艾安(2)。及苗裔句踐,苦身焦思,終滅強吳,北觀兵中國,以尊周室,號稱霸王。句踐可不謂賢哉,蓋有禹之遺烈焉。范蠡三遷皆有榮名,名垂後世。臣主若此,欲毋顯得乎!

(1)漸:疏導2。(2)艾(yi,億)安:同「乂安」,謂太平無事,艾,通「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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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譯注


鄭世家第十二


  

安硯方 譯注

【說明】

公元前806年,周宣王封其弟友於鄭(今陝西華縣東),是為鄭桓公。周幽王時,身為周王室司徒的鄭桓公,看到西周行將滅亡,就在太史伯的建議下,將財產、部族、宗族連同商人遷移到東虢(guo,國)和鄶之間(今河南嵩山以東地區)。兩年後,犬戎殺死周幽王,並殺鄭桓公。繼位的鄭武公攻滅鄶和東虢,建立鄭國,都新鄭。鄭武公以和鄭莊公相繼為周平王卿士,且能控制內部卿大夫的勢力,在春秋初年的歷史上,鄭國甚為活躍。但以後由於內亂疊起,國勢逐漸衰弱,於公元前375年為韓國所滅。《鄭世家》向人們介紹了這個夾在大國之間的小國的艱難曲折的發展歷程。子產對於鄭國的生存和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子產知識淵博,以禮治政,仁義愛人,善於辭令。他在為鄭國卿之時,使鄭國免於失敗。當子駟弒殺公並「欲自立為君」時,公子子孔又派尉止去殺子駟而「欲自立」,這時,子產說:「子駟為不可,誅之,今之效之,是亂無時息也。」從而制止了即將發生的無休止的內亂,安定了鄭國。鄭君「封子產以六邑」,子產反覆謙讓,只「受其三邑」。在鄭「執政者侈」的環境中,子產的行為能可貴的。因此,當諸公子爭寵相殺,又欲殺子產時,有的公子不得不進諫說:「子產仁人,鄭所以存者子產也,勿殺!」可見,是子產保存了鄭國。子產多次隨從鄭出使晉、楚大國,並鄭君會見各國諸侯,搞好外交,使鄭國在複雜的環境中得以順利發展。子產曾謂韓宣子曰:「為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當鄭國發生火災,鄭君「欲禳之」時,子產建議:「不如修德。」因而當子產去世後,「鄭人皆哭泣,悲之如亡親戚。」子產的言行贏得了百姓由衷的崇敬。
《左傳》還記載了子產最著名的主張,即「不毀鄉校」。「鄭人游於鄉校,以論執政。」然明建議子產「毀鄉校」,但子產說:「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惡以防凶。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允許人們隨意議論「執政之善否」,這對統治者來說,就已經十分不易了,而子產身居卿相之高位,居然主動提出這種主張,並保留鄉校;從人們的議論中,擇善行之,擇惡改之,這對統治者來說,就是更上一層樓了。而子產決心實施這一措施,並深刻認識到,只有行於忠善才能最終減少怨恨。向人們施展權威固能防止怨恨,制止議論,但這卻如同「防川」,終有一天「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讓自己把人們的議論當作苦口良藥,從而調整政策,修正錯誤。在兩千多年前,就能具有這樣的高明見解,實為鳳毛麟角。子產的主張、論斷、見解也可算作我國傳統文化的精華。可惜,司馬遷在《史記》中對子產的記載甚少,這的確是個缺憾。
鄭國在不長的歷史中還產生了具有愛國行為的商人弦高。「秦謬公使三將將兵欲襲鄭,至滑,逢鄭賈人弦高」,弦高急中生智,拿出自己做生意用的十二頭牛慰勞秦軍,秦謬公竟誤以為鄭國早已獲得秦軍偷襲的消息而作好迎戰的充分準備,便急率軍回國。弦高的愛國行為使鄭國免遭一場滅頂之災。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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