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崇寧四年,樞密院言:「比者京畿保甲投八百七十一牒乞免教閲,又二百三十餘牒遮樞密張康國馬首訴焉。」是月,詔京畿、三路保甲並于農隙時教閲,其月教指揮勿行。
五年,詔河北東西、河東、永興、秦鳳路各武臣一員充提舉保甲併兼提刑,其見專提舉保甲文臣並罷。是月,詔京畿差武臣一員充提舉保甲兼提刑,仍差文臣提刑兼提舉保甲。
政和三年四月,樞密院言:「神考制保甲之法,京畿、三路聚教,每番雖號五十日,其間有能勤習弓弩該賞者首先拍放。一歲之中,在場閲教,遠者不過二十七日,近者止於十八日而已。若秋稼災傷,則免當年聚教。如武藝稍能精熟,則有激賞之法。鬥力出等,則免戶下春夫、科配;最高強者,則解發引見,試藝命官。行之累年,人皆樂從。惟京東、西雖有團成保甲之名,未嘗訓以武事,慮其間亦有人材甚眾,能習武藝,可以命官任使之人。今欲依三路保甲編修點擇條約。」從之。八月,樞密院言:「諸路團成保甲者六十一萬餘人,悉皆樂從無擾。其京東、西路提舉官任諒已轉一官,直秘閣。其朝議大夫已上與轉行,武臣武功大夫特與轉遙郡刺史,余官減磨勘年有差。」
宣和元年,詔提舉保甲督察州縣都保不如令者,限一月改正,每歲以改正多寡為殿最。二年,詔諸路保甲法並遵依元豐舊制,京東、京西路並罷。
三年,詔:「先帝若稽成周制保伍之法,自五家相比,推而達之,二十五家為一大保,二百五十家為一都保。保各有長,都各有正,正各有副,使之相保相愛,以察奸慝。故有所行,諸自外來者,同保互告,使各相知;行止不明者,聽送所屬。保內盜賊,畫時集捕,知而不糾,又論如律。所以糾禁幾察,纖悉具備,奇邪寇盜,何所容跡?訪聞法行既久,州縣玩習弛廢,保丁開收既不以實,保長役使又不以時。如修鼓鋪、飾粉壁、守敗船、治道路、給夫役、催稅賦之類,科率騷擾不一,遂使寇賊奇邪無復糾察,良法美意浸成虛文。可令尚書省于諸路提點刑獄或提舉常平官內,每路選委一員,令專一督責逐縣令佐,將系籍人丁開收取實;選擇保正長,各更替如法,使鈐束保丁,遞相覺察,毋得舍亡賴作過等人,遇有盜賊,畫時追捕,若有過致藏匿者,許諸人告首,仍具條揭示。」
欽宗靖康元年三月,以尚書戶部侍郎錢蓋為龍圖閣學士、陝西五路制置使,專一措置京兆府路保甲。六月,御史胡舜陟奏:「秦元學兵法三十年,陛下拔之下僚,為京畿提刑,訓練保甲,聞者莫不慰悅。乞罷武臣提刑,以保甲屬元,庶得專一。」從之。十一月,京畿提舉秦元集保甲三萬,先請出屯,自當一面。不從。金兵薄城,又乞行訓練,乘間出戰。守禦使劉韐奏取保甲自益,元謀遂塞雲。
建炎後鄉兵
巡社建炎元年,詔諸路州軍巡社並以忠義巡社為名,隷宣撫司,後募鄉民為之。每十人為一甲,有甲長,有隊長;四隊為一部,有部長;五部為一社,有社長;五社為一都,有都正。于鄉井便處駐紮。紹興初,罷之。
槍杖手建炎二年,令福建招五千人。
土豪建炎四年,詔諸州守臣募土豪、民兵,聽州縣守令節制。後存留強壯,余並放散。
義兵紹興十年團集,諸州名數不等。後皆以縣令為軍正。
義士紹興元年,籍興元良家子弟,兩古取一,四丁取二,每二十人為一隊,號曰義士。
民兵建炎二年,每五十人為一隊,有長、副。一戶取一丁,五丁取二丁。淳熙十四年,三丁取一,五丁取二,十丁取三。
弓箭手建炎初,應諸路漢蕃弓箭手限百日自陳承襲,紹興間,以京城外閒地,依陝西沿邊例,招弓箭手蒔種。
土丁紹興中,詔依嘉祐措置,三時務農,一時講武,諸縣逐鄉置教場,自十一月起教,至次年正月罷教。
把截將紹興二十七年,詔恭州、雁門控扼之地置土丁二百人。
峒丁建炎三年,命江西、福建諸處總領官籍定槍杖手、峒丁人數,以備調遣。紹興中,罷之。
保勝紹興六年,詔金、均、房三州保甲分為五軍,以保勝為名。
勇敢紹興二年,詔池州就招土人充,二千為額。
保丁二廣保丁,每戶一名,土丁父子兄弟皆在其數。乾道中,以拘留擾民,罷之。
山水砦詳見砦兵。
萬弩手初,熙寧間,以鼎、澧、辰、沅、靖五郡弓弩手萬三千人散居邊境訓練,無事耕作,有警調發。紹興以後,增損靡定。
壯丁民社乾道四年,楚州置。
良家子紹興四年,招兩淮、關陝流寓及陣亡主兵將子弟驍武不能存立者充,月給比強弓手,五十人為一隊。
義勇湖北諸郡皆有義勇,惟澧州石門、慈利不置籍。其法取于主戶之雙丁。每十戶為一甲,五甲為團。甲皆有長,擇邑豪為總首。農隙教武藝,食從官司給。
湖北土丁刀弩手政和七年,募土丁充,授以閒山,散居邊境,教以武藝。紹興因之。淳熙中,李燾力言其不便,罷之。
湖南鄉社舊制,以鄉豪領之,大者統數百家,小者亦二三百家。後言者以其不便,淳熙中,擇其首領,使大者不過五十家,小者減半。
忠勇關外西和、階、成、鳳四州所聚民兵,謂之忠勇。
鎮淮初,淮南募邊民號鎮淮軍,數至十萬,月給視效勇,惟不黥涅。久之,廩不足,肆劫掠。嘉定初,選汰歸農,僅存八千餘人,以充效用,余補鎮江大軍。淮西選二萬六千餘充禦前定武軍,分為六軍,軍設統制。
忠義民兵福州諸縣舊有忠義社,屯結邑民,擇豪右為長,量授器甲,盜由是息,人甚賴之。後有司煩擾,失初意。開禧用兵,淮、襄民兵有籍于官者,至用百六十緡以養一兵。後又放令歸業,而無所歸,多散為盜。乃令每郡擇豪酋一人,授以官民鎮之。
建炎後砦兵。
兩浙西路
臨安府十三砦外沙、海內、管界、茶槽、南蕩、東梓、上管、赭山、黃灣、硤石、奉口、許村、下塘。
安吉州七砦管界、安吉、秀塞、呂小幽嶺、下塘、北豪、皋塘。
平江府八砦吳江、吳長、許浦、福山、白茅、江灣、楊林、角頭。
常州五砦管界、小河、馬跡、香蘭、分界。
江陰軍二砦申港、石牌。
嚴州五砦威平、港口、鳳林、茶山、管界。
兩浙東路
慶元府十砦浙東、結埼、三姑、管界、大嵩、海內、白峰、岱山、鳴鶴、公塘。
溫州十三砦城下、管界、館頭、青奧、梅奧、鹿西、浦門、南監、東北、三尖、北監、小鹿、大荊。
台州六砦管界、亭場、吳都、白塔、松門、臨門。
處州二砦管界、梓亭。
江南東路
南康軍五砦大孤山、水陸、四望山、河湖、左望。
江南西路
隆興府七砦都巡、鄔子、松門、港口、定江、杉甫、管界。
撫州七砦城南、曾田、樂安、鎮馬、旗步、招攜、湖平。
江州六砦管界、江內、茭石、馬當、城子頭、孤山。
興國二砦池口、磁湖。
袁州四砦都巡、四縣、管界、白斜。
臨江軍三砦本軍、水陸、管界。
吉州十六砦富田、走馬塍、永和鎮、觀山、明德、沙溪、西平山、楊宅、慄傳、禾山、勝鄉、造口、秀洲、新砦、北鄉、黃茅峽。
荊湖南路
永州三砦都巡、同巡、衡永界。
寶慶三砦黃茅、西縣、盧溪。
郴州五砦管界、安福、青要、赤石、上猶。
武岡軍十砦三門、石查、真良、岳溪、臨口、關硤、黃石、新寧、綏寧、永和。
道州四砦營道、寧遠、江華、永明。
全州四砦上軍、角口、吉寧、平塘。
福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