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易又云「昔日睹群官盡公,奉二帝諸後,並先山陵,後祔廟;今日睹群官顛倒,奉明德皇太后,獨先祔廟,後園陵」者。今詳當時先山陵後祔廟,正為年月便順,別無陰陽拘忌。今則年月未便,理合從宜。未埋重則禮文不備,未升祔則廟祭猶闕,須從變禮,以合聖情。兼明德皇太后將赴權攢,而安易所稱「柏城未焚凶仗,則凶穢唐突祖宗。」按《檀弓》云:「喪之朝也,順死者之孝心也。」鄭玄註云,謂遷柩于廟。
又云:「其哀離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廟而後行,商朝而殯于祖,周朝而遂葬。」今亦遙辭宗廟而後行,豈可以《禮經》所出目為顛倒,吉凶具儀謂之唐突哉?
又云:「孝章皇后至道元年崩,亦緣有所嫌避,未赴園陵,出京權攢之時,不立神主入廟。直至至道三年,西去園陵,禮畢,然後奉虞主還京,易神主祔廟,以合典禮。」今詳當時文籍,緣孝章為太宗嫂氏,上仙之時,止輟五日視朝,百官不曾成服,與今不同。從初亦無詔命令住廟享。今明德皇太后母儀天下,主上孝極曾、顏,況上仙之初,即有遣命權停享祀。今按禮文,固合如此。安易荒唐庸昧,妄有援引,以大功之親,比三年之制,欺罔君上,乃至于斯。
況安易以訐直自負,所詆者無非良善;以清要自高,所尚者無非鄙俗。名宦之志,老而益堅;詩書之文,懵而不習。本院所議,並明稱典故,旁考時宜,雖曰從權,粗亦稽古,請依無議施行。
從之。安易又屢言陵廟事,詞多鄙俚。晚歲進趨不已,時論嗤之。二年卒,年七十六。贈工部尚書。錄其子承慶為國子博士,孫從政為太常寺奉禮郎。
論曰:自古創業之君,其居潛舊臣,定策佐命,樹事建功,一代有一代之才,未嘗乏也。求其始終一心,休戚同體,貴為國卿,親若家相,若宋太祖之於趙普,可謂難矣。陳橋之事,人謂普及太宗先知其謀,理勢或然。事定之後,普以一樞密直學士立於新朝數年,范、王、魏三人罷相,始繼其位,太祖不亟于酬功,普不亟于得政。及其當揆,獻可替否,惟義之從,未嘗以勛舊自伐。偃武而修文,慎罰而薄斂,三百餘年之宏規,若平昔素定,一旦舉而措之。太原、幽州之役,終身以輕動為戒,後皆如其言。家人見其斷國大議,閉門觀書,取決方冊,他日竊視,乃《魯論》耳。昔傅說告商高宗曰:「學于古訓乃有獲,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普為謀國元臣,乃能矜式往哲,蓍龜聖模,宋之為治,氣象醇正,茲豈無助乎。晚年廷美、多遜之獄,大為太宗盛德之累,而普與有力焉。豈其學力之有限而猶有患失之心歟?君子惜之。
列傳第十六
○吳廷祚子元輔元載元扆李崇矩子繼昌王仁贍楚昭輔李處耘子繼隆繼和
吳廷祚,字慶之,并州太原人。少頗讀書,事周祖,為親校。廣順初,授莊宅副使,遷內軍器庫使、知懷州,入為皇城使。會天平符彥卿移鎮大名,以廷祚權知鄆州。
世宗即位,遷右羽林將軍,充內客省使。未幾,拜宣徽北院使。世宗征劉崇,為北面都巡檢使。師還,權判澶州。歸闕,加右監門衛大將軍。俄遷宣徽南院使、判河南府、知西京留守事。汴河決,命廷祚督丁壯數萬塞之。因增築堤防,自京城至臨淮,數旬訖工。世宗北征,權東京留守。是夏,河決鄭州原武縣,命廷祚發近縣丁壯二萬餘塞之。師還,以廷祚為左驍衛上將軍、檢校太傅,充樞密使。恭帝即位,加檢校太尉。
宋初,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以其父名璋,故避之。會李筠叛,廷祚白太祖曰:「潞城岩險,且阻太行,賊據之,未易破也。筠素勇而輕,若速擊之,必離上黨來邀我戰,猶獸亡其藪,魚脫于淵,因可擒矣。」太祖遂親征,以廷祚留守東京兼判開封府。筠果領兵來,戰澤州南,其眾敗走。及討李重進,又為東京留守。
建隆二年夏,帝謂之曰:「卿掌樞務,有年于茲,與卿秦州,以均勞逸。明日製出,恐卿以離朕左右為憂,故先告卿。」即以為雄武軍節度。先是,秦州夕陽鎮西北接大藪,多材植,古伏羌縣之地。高防知州日,建議就置采造務,調軍卒分番取其材以給京師。西夏酋長尚波于率眾爭奪,頗傷役卒,防捕擊其黨,以狀聞。上令廷祚代防,賫詔赦尚波于等,夏人感悅。是年秋,以伏羌地來獻。
乾德二年來朝,改鎮京兆。開寶四年長春節來朝。俄遇疾,車駕臨問,命爇艾灸其腹,遣中使王繼恩監視之。未幾卒,年五十四。贈侍中,官給葬事。
廷祚謹厚寡言,性至孝,居母喪,絶水漿累日。好學,聚書萬餘卷。治家嚴肅,尤崇奉釋氏。
子元輔、元載、元范、元扆、元吉、元慶。元范、元慶仕皆至禮賓副使。元吉,閣門祗候。元吉子昭允,太子中舍。元慶子守仁,內殿崇班。
元輔字正臣,頗好學,善筆札。周廣順中,以父任補供奉官。世宗嗣位,遷洛苑使。宋初,授左驍衛將軍、澶州巡檢,累官至定州鈐轄。卒,年四十八。子昭德、昭遜、昭普,並閣門祗候。
元載,建隆初,授太子右春坊通事舍人,賜緋魚袋。廷祚出鎮秦、雍,並補衙門都校。廷祚卒,授供奉官。太平興國三年,加閣門祗候,與太祝母賓古使契丹。九年,擢為西上閣門副使,出知陝州。
雍熙三年,徙知秦州。州民李益者,為長道縣酒務官,家饒于財,僮奴數千指,恣橫持郡吏短長,長吏而下皆畏之。民負息錢者數百家,郡為督理如公家租調,獨推官馮伉不從。益遣奴數輩伺伉按行市中,拽之下馬,因毀辱之。先是,益厚賂朝中權貴為庇護,故累年不敗。及伉屢表其事,又為邸吏所匿,不得達。後因市馬譯者附表以聞,譯因入見,上其表。帝大怒,詔元載逮捕之。詔書未至,京師權貴已報益,益懼,亡命。元載以聞,帝愈怒,詔州郡物色急捕之,獲于河中府民郝氏家,鞫于御史府,具得其狀,斬之,盡沒其家。益子仕衡先舉進士,任光祿寺丞,詔除籍,終身不齒。益之伏法,民皆飯僧相慶。
端拱初,遷西上閣門使。淳化二年,加領富州刺史,俄徙知成都府。蜀俗奢侈,好遊蕩,民無贏餘,悉市酒肉為聲妓樂,元載禁止之;吏民細罪又不少貸,人多怨咎。及王小波亂,元載不能捕滅,受代歸闕,而成都不守。
時李仕衡通判華州,常銜元載因事殺其父,伺元載至闕,遣人閲行裝,收其關市之稅。元載拒之,仕衡抗章疏其罪,坐責郢州團練副使。移單州,以疾授左衛將軍致政。卒,年五十三。
子昭明,為內殿崇班;昭矩,太子中舍。
元扆字君華。太平興國八年,選尚太宗第四女蔡國公主,授左衛將軍、駙馬都尉。明年正月,領愛州刺史。是冬,領本州團練使。
雍熙三年,有事北邊,元扆表求試劇郡,命知鄆州。踰年召入,尋知河陽。還朝,改鄯州觀察使。特詔朝會序班次節度使,奉祿賜予悉增之。再知河陽。
淳化元年,以主疾召還。主薨,復遣之任。五年,秋霖河溢,奔注溝洫,城壘將壞,元扆躬涉泥滓,督工補塞。民多構木樹杪以避水,元扆命濟以舟楫,設餅餌以食。時澶、陝悉罹水災,元扆所部賴以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