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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 73 /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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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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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升兄弟皆好學,尤以文章意氣自豪。予少家隨,夢升從其兄茂宗官于隨。予為童子,立諸兄側,見夢升年十七八,眉目明秀,善飲酒談笑,予雖幼,心已獨奇夢升。後七年,予與夢升皆舉進士于京師。夢升得丙科,初任興國軍永興主簿,怏怏不得志,以疾去。久之,復調江陵府公安主簿。時予謫夷陵令,遇之於江陵。夢升顏色憔悴,初不可識,久而握手噓б,相飲以酒,夜醉起舞,歌呼大噱,予益悲夢升志雖衰,而少時意氣尚在也。後二年,予徙乾德令,夢升復調南陽主簿,又遇之於鄧。間常問其平生所為文章幾何,夢升慨然嘆曰:「吾已諱之矣。窮達有命,非世之人不知我,我羞道于世人也。」求之不肯出,遂飲之酒。復大醉,起舞歌呼,因笑曰:「子知我者!」乃肯出其文。讀之博辨雄偉,其意氣奔放,猶不可禦。予又益悲夢升志雖困,而獨其文章未衰也。是時謝希深出守鄧州,尤喜稱道天下士,予因手書夢升文一通,欲以示希深。未及,而希深卒,予亦去鄧。後之守鄧者皆俗吏,不復知夢升。

夢升素剛,不苟合,負其所有,常怏怏無所施,卒以不得志死於南陽。夢升諱注,以寶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卒,享年四十有二。其平生所為文,曰《破碎集》、《公安集》、《南陽集》,凡三十捲。娶潘氏,生四男二女。將以慶歷四年某月某日,葬于董坊之先塋,其弟渭泣而來告曰:「吾兄患世之莫吾知,孰可為其銘?」予素悲夢升者,因為之銘曰:


  

予嘗讀夢升之文,至于哭其兄子庠之詞曰「子之文章,電激雷震。雨雹忽止,闃然滅泯」,未嘗不諷誦嘆息而不已。嗟夫夢升,曾不及庠。不震不驚,鬱塞埋藏。孰與其有,不使其施?吾不知所歸咎,徒為夢升而悲。

【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誌銘〈慶歷四年〉】

公諱曄,字日華,于檢校工部尚書諱托、彭城縣君劉氏之室為曾孫,武昌縣令諱郴、蘭陵夫人蕭氏之室為孫,贈太仆少卿諱偃、追封潘原縣太君李氏之室為第三子,于修為叔父。修不幸幼孤,依于叔父而長焉。嘗奉太夫人之教曰:「爾欲識爾父乎?視爾叔父,其狀貌起居言笑皆爾父也。」修雖幼,已能知太夫人言為悲,而叔父之為親也。

歐陽氏世家江南,偽唐李氏時為廬陵大族。李氏亡,先君昆弟同時而仕者四人,獨先君早世,其後三人皆登于朝以歿。公咸平三年舉進士甲科,歷南雄州判官,隨、閬二州推官,江陵府掌書記,拜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尚書屯田、都官二員外郎,享年七十有九,最後終於家。以慶歷四年三月十日,葬于安州應城縣高風鄉彭樂村。于其葬也,其素所養兄之子修泣而書曰:“嗚呼!叔父之亡,吾先君之昆弟無復在者矣。其長養教育之恩既不可報,而至于狀貌起居言笑之可思慕者,皆不得而見焉矣。惟勉而紀吾叔父之可傳于世者,庶以盡修之志焉。

公以太子中允監興國軍鹽酒稅,太常丞知漢州雒縣,博士知端州桂陽監,屯田員外郎知黃州,遷都官知永州,皆有能政。坐舉人奪官,復以屯田通判歙州,以本官分司西京,許家于隨。復遷都官于家,遂致仕。景四年四月九日卒。

公為人嚴明方質,尤以潔廉自持,自為布衣,非其義,不輒受人之遺;少而所與親舊,後或甚貴,終身不造其門。其蒞官臨事,長於決斷。初為隨州推官,治獄之難決者三十六。大洪山奇峰寺聚僧數百人,轉運使疑其積物多而僧為奸利,命公往籍之。僧以白金千兩饋公,公笑曰:「吾安用此?然汝能聽我言乎?今歲大凶,汝有積穀六七萬石,能盡以輸官而賑民,則吾不籍汝。」僧喜曰:「諾。」饑民賴以全活。陳堯咨以豪貴自驕,官屬莫敢仰視。在江陵,用私錢詐為官市黃金,府吏持帖,強僚佐署。公呵吏曰:「官市金當有文符。」獨不肯署。堯咨雖憚而止,然諷轉運使出公,不使居府中。鄂州崇陽,素號難治,乃徙公治之,至則決滯獄百餘事。縣民王明與其同母兄李通爭產累歲,明不能自理,至貧為人賃舂。公折之一言,通則具伏,盡取其產巨萬歸於明,通退而無怨言。桂陽民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公自臨其獄,出囚坐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於獄,獨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動惶顧,公曰:「殺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然。公曰:「吾視食者皆以右手持匕,而汝獨以左手,死者傷在右肋,此汝殺之明也。」囚即涕泣曰:「我殺也,不敢以累他人。」公之臨事明辨,有古良吏,決獄之術多如此。所居,人皆愛思之。

公娶范氏,封福昌縣君。子男四人,長曰宗顏,次曰宗閔,其二早亡。女一人,適張氏,亦早亡。銘曰:

公之明足以決於事,愛足以思於人,仁足以施其族,清足以潔其身。而銘之以此,足以遺其子孫。


  

●卷二十八·居士集卷二十八



◎墓誌六首

【江寧府句容縣令贈尚書兵部員外郎王公〈代恕〉墓誌銘〈慶歷四年〉】

王氏世家開封陳留之通許鎮,咸平中,分通許為咸平縣,故王氏今為開封咸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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