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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 109 /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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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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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溪之石有六:其四為人取去;其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其最大者偃然僵臥于溪側,以其難徙,故得獨存。每歲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見其可怪,往往祀以為神。菱溪,按圖與經皆不載。唐會昌中,刺史李為《荇溪記》,雲水出永陽嶺,西經皇道山下。以地求之,今無所謂荇溪者,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楊行密有淮南,淮人為諱其嫌名,以荇為菱,理或然也。

溪傍若有遺址,雲故將劉金之宅,石即劉氏之物也。金,偽吳時貴將,與行密俱起合淝,號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金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愛賞奇異,為兒女子之好,豈非遭逢亂世,功成志得,驕于富貴之佚欲而然邪?想其陂池、台榭、奇木、異草,與此石稱,亦一時之盛哉。今劉氏之後散為編民,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廢興,惜其可愛而棄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民朱氏,遂立於亭之南北。亭負城而近,以為滁人歲時嬉遊之好。

夫物之奇者,棄沒于幽遠則可惜,置之耳目,則愛者不免取之而去。嗟夫!劉金者雖不足道,然亦可謂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豈不偉哉。及其後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孫泯沒而無聞,況欲長有此石乎。用此可為富貴者之戒。而好奇之士聞此石者,可以一賞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海陵許氏南園記〈慶歷八年〉】

高陽許君子春,治其海陵郊居之南為小園,作某亭某堂于其間。許君為江浙、荊淮制置發運使,其所領六路七十六州之廣,凡賦斂之多少,山川之遠近,舟楫之往來,均節轉徙,視江湖數千里之外如運諸其掌,能使人樂為而事集。當國家用兵之後,修前人久廢之職,補京師匱乏之供,為之六年,厥績大著,自國子博士遷主客員外郎,由判官為副使。

夫理繁而得其要則簡,簡則易行而不違,惟簡與易,然後其力不勞而有餘。夫以制置七十六州之有餘,治數畝之地為園,誠不足施其智;而于君之事,亦不足書。君之美眾矣,予特書其一節可以示海陵之人者。君本歙人,世有孝德。其先君司封喪其父母,事其兄如父,戒其妻事其嫂如姑。衣雖敝,兄未易衣不敢易;食雖具,兄未食不敢先食。司封之亡,一子當得官,其兄弟相讓,久之,諸兄卒以讓君,君今遂顯于朝以大其門。君撫兄弟諸子猶己子,歲當上計京師,而弟之子病,君留不忍去,其子亦不忍舍君而留,遂以俱行。君素清貧,罄其家貲走四方以求醫,而藥必親調,食飲必親視,至其矢溲亦親候其時節顏色所下,如可理則喜,或變動逆節,則憂戚之色不自勝。其子卒,君哭泣悲哀,行路之人皆嗟嘆。

嗚呼!予見許氏孝悌著于三世矣。凡海陵之人過其園者,望其竹樹,登其台榭,思其宗族少長相從愉愉而樂於此也。愛其人,化其善,自一家而形一鄉,由一鄉而推之無遠邇。使許氏之子孫世久而愈篤,則不獨化及其人,將見其園間之草木,有駢枝而連理也,禽鳥之翔集於其間者,不爭巢而棲,不擇子而哺也。嗚呼!事患不為與夫怠而止爾,惟力行而不怠以止,然後知予言之可信也。慶歷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廬陵歐陽修記。

【真州東園記〈皇三年〉】

真為州,當東南之水會,故為江淮、兩浙、荊湖發運使之治所。龍圖閣直學士施君正臣、侍御史許君子春之為使也,得監察御史裡行馬君仲涂為其判官。三人者樂其相得之歡,而因其暇日,得州之監軍廢營以作東園,而日往游焉。


  
歲秋八月,子春以其職事走京師,圖其所謂東園者來以示予,曰:「園之廣百畝,而流水橫其前,清池浸其右,高台起其北。台,吾望以拂雲之亭;池,吾俯以澄虛之閣;水,吾泛以畫舫之舟。敞其中以為清燕之堂,闢其後以為射賓之圃。芙渠芰荷之的歷,幽蘭白芷之芬芳,與夫佳花美木列植而交陰,此前日之蒼煙白露而荊棘也。高甍巨桷,水光日景動搖而下上,其寬閒深靚可以答遠響而生清風,此前日之頽垣斷塹而荒墟也。嘉時令節,州人士女嘯歌而管弦,此前日之晦冥風雨、<鼠生>鼯鳥獸之嗥音也。吾於是信有力焉。凡圖之所載,蓋其一二之略也。若乃升于高以望江山之遠近,嬉于水而逐魚鳥之浮沉,其物象意趣,登臨之樂,覽者各自得焉。凡工之所不能畫者,吾亦不能言也。其為我書其大概焉。」

又曰:「真,天下之沖也。四方之賓客往來者,吾與之共樂於此,豈獨私吾三人者哉?然而池台日益以新,草樹日益以茂,四方之士無日而不來,而吾三人者有時而皆去也,豈不眷眷於是哉。不為之記,則後孰知其自吾三人者始也?」

予以謂三君子之材賢足以相濟,而又協于其職,知所後先,使上下給足,而東南六路之人無辛苦愁怨之聲。然後休其餘閒,又與四方之賢士大夫共樂於此。是皆可嘉也,乃為之書。廬陵歐陽修記。

【浮槎山水記〈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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