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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全集 - 56 /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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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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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十月初四日書云:],季弟賜紀澤途費太多。余給以二百金,實不為少。余在京十四年,從未得人二百金之贈,余亦未嘗以此數贈人,雖由余交遊太寡,而物力艱難亦可概見。余家後輩子弟,全未見過艱苦模樣,眼孔大,口氣大,呼奴喝婢,習慣自然,驕傲之氣入于膏盲而不自覺,吾深以為慮。前函以傲字箴規兩弟,兩弟不深信,猶能自省自賜;若以傲字誥誡子侄,則全然不解。蓋自出世以來,只做過大,並未做過小,故一切茫然,不似兩弟做過小,吃過苦也。·

[又十月廿四日與澄弟書云:],余在外無他慮,總怕子侄習于驕奢逸三字。家敗離不得個奢字,人敗離不得個逸字,討人嫌離不得個驕字,弟切戒之。·,致四弟 咸豐十年十月初四日祁門


  

家中買田起屋,余心大為不安,不持生前做人不安.即死後做,鬼亦是不安。訪賢弟切莫玉成黃金堂買田起屋,弟若聽我我便感激,若不聽我我便恨爾。世界若太平,我家斷不怕沒飯吃;若大局難輓,則田產愈多受禍愈烈,亦何益之有哉?,澄侯四弟左右:,八月片四發去之信,至今未接覆信,不知弟在縣已回家否?余所改書院圖已接到否?圖系就九弟原稿改正,中間添一花園。以原圖系「點文章一個板板」也。余所改規模太崇閎,當此大亂之世,興造過于壯麗,殊非所宜,恐劫數未滿,或有他慮,弟與邑中諸位賢紳熟商。去年沅弟起屋太大,余至今以為隱慮,此事又系沅弟與弟作主,不可不慎之於始。弟向來于盈虛消長之機頗知留心,此事亦當三思,至囑至囑!,祁門老營安穩,余身體亦好,惟京城信息甚壞,皖南軍務無起色,且愧且憤。

家事有弟照料,甚可放心,但恐黃金堂買田起屋,以重余之罪戾,則寸心大為不安,不特生前做人不安,即死後做鬼也是不安。特此預告賢弟,切莫玉成黃金堂買田起屋。弟若聽我,我便感激爾;弟若不聽我,我便恨爾。但令世界略得太平、大局略有輓回,我家所不怕沒飯吃。若大局難輓,劫數難逃,則田產愈多指摘愈眾,銀錢愈多搶劫愈甚,亦何益之有哉?嗣後黃金堂如添置田產,余即以公牘捐于湘鄉賓興堂,望賢弟子萬無陪我于惡。·

致四弟 咸豐十年十二月廿四日祁門

星岡公不信醫藥,不信僧巫,不信地仙,我兄弟亦宜略法此,意。天下情地信增之人,曾見有一家不敗者乎?

我家大小老幼,几乎無人不藥,無藥不貴。補藥吃出毛病,又,服原藥;展轉差誤,不至大病大弱不止。勸弟少停藥物,專用飲食調,養。

澄侯四弟左右:,弟病日就痊癒,至慰至幸。惟弟服藥過多,又堅囑澤兒請醫守治,余頗不以為然。吾祖星岡公在時,不信醫藥,不信僧巫,不信地仙。此三者,弟必能一一記憶。今我輩兄弟亦宜略法此意,以紹家風。今年「白玉堂」做道場一次,「大夫第」做道場二次,此外禱祀之事,聞亦常有,是不信僧巫一節,已失家風矣。買地至數千金之多,是不信地仙一節,又與家風相背。至醫藥,則合家大小老幼,見於無人不藥,無藥不貴。送至補藥吃出毛病,則又服涼藥以攻伐之;陽藥吃出毛病,則又服陰藥以清潤之;展轉差誤,不至大病大弱不止。弟今年春間多服補劑,夏末多眼涼劑,冬間又多眼清潤之劑。余意欲勸弟少停藥物,專用飲食調養。澤兒雖體弱,而保養之法,亦惟在慎飲食節嗜欲,斷不在多眼藥也。地私、僧巫二者,弟向來不甚深信,近日亦不免為習俗所移,以後尚祈卓識堅定,略存祖父家風為要。天下信地、倍僧之人,曾見有一家不敗者乎?·

致四弟 咸豐十一年正月初四日祁門

天地間惟謙謹是載福之道,驕則滿,滿則傾矣。凡動口動筆,厭人之俗,嫌人之鄙,議人之短,發人之覆,皆驕也。賢弟欲戒子侄,之驕,先須將自己好議人短、好發人覆之習氣痛改。

·欲去驕氣.總以不輕非笑人為第一義;欲去請字,總以不晏起,為第一義。

澄侯四弟左右:,臘底由九弟處寄到弟信並紀澤十一月十五七日等語,具悉一切。

弟子世事閲歷漸深,而信中不免有一種驕氣。天地間惟謙謹是載福之道,驕則滿,滿則傾矣。凡動口動筆,厭人之俗,嫌人之鄙,議人之短,發人之覆,皆驕也。無論所指未必果當,即使一一切當,已為天道所不許。吾家子弟滿腔驕傲之氣,開口便道人短長,笑人鄙陋,均非好氣象。

賢弟欲戒子侄之驕,先須將自己好議人短、好發人覆之習氣痛改一番,然後令後輩事事警改。欲去驕字,總以不輕非笑人為第一義;欲去請字,總以不晏起為第一義。弟若能謹守星岡公之八字(考、寶、早、掃、書、蔬、魚、豬)。三不信(不信僧巫,不信醫藥,不信地仙),又謹記愚兄之去驕去惰,則家中子弟日趨于恭謹而不自覺矣。


  
此間軍事如常。左、鮑二軍在鄱陽、建德交界之區尚未開仗,賊數太多,未知能否得手。祁門、容縣、漁亭等處尚屬平安。余身體無恙,惟齒痛耳。·

致四弟 咸豐十一年五月十四日香口

鄉間種菜全無講究,故令人在省中菜園僱工,歐學些種菜好樣,也o

省城之人雖多睡早覺者,然亦視乎東家以為轉移。

·此極小之事,弟可不必打破。向使余在外娶妾起屋,弟必進京,至提督府告狀矣。

澄弟左右:,接兩次家書,具悉五宅平安,並弟將有做一屆公公之喜,欣患無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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