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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全集 - 74 /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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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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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金陵未復,皖省南北兩岸群盜如毛,爾母及四女等姑嫂來此,並非久住之局。大女理應在袁家侍姑盡孝,本不應同來安慶,因榆生在此,故吾未嘗寫信阻大女之行。若三女與羅婿,則尤應在家事姑事母,尤可不必同來。

余每見嫁女貪戀母家富貴而忘其翁姑者,其後必無好處。余家諸女,當教之孝順翁姑,敬事丈夫,慎無重母家而輕夫家,效澆俗小家之陋習也。


  

三女夫婦若尚在縣城省城一帶,盡可令之仍回羅家奉母奉姑,不必來院。若業已開行,勢難中途折回,則可同來安慶一次。小住一月二月,余再派人送歸。

其陳婿與二女,計必在長沙相見,不可帶之同來。俟此間軍務大順,余寄信去接可也。

諭諸兒 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臨淮

文章有氣則有勢,有識則有度,有增則有的,有趣則有味。

字諭紀澤紀鴻兒:余干廿五六日渡洪澤湖面二百四十里,廿七日入淮。廿八日在五河停泊一日,等候旱隊。計九日抵臨淮。

聞劉省三于廿四日抵徐州,廿八日由徐州赴援雉河。莫西林于廿六日攻克高爐集。雉河之軍心益固,大約因可解矣。羅、張、朱等明日可以到此,劉松山初五六可到,余小住半月,當仍赴徐州也。

毛寄雲年伯至清江,急欲與余一晤。余因太遠,止其來臨淮。

爾寫信太短。近日所看之書,及領略古人文字意趣,盡可自控所見,隨時質正。前所示有氣則有勢,有識則有度,有情則有韻,有趣則有味,古人絶好文字,大約于此四者之中必有一長。爾所闡古文,何篇于何者為近?可放論而詳問焉。

鴻此亦宜常常具稟,自述近日工夫。此示。

諭諸兒 同治四年七月初三日·臨淮

讀白詩當尋其深意。但能求專,不能兼長。

少年文字,總貴氣象崢嶸。

字諭紀澤紀鴻兒:紀澤于陶詩之識度不能領會,試取 《飲酒》二十首、 《擬古》九首、《歸田園居》五首、《詠貧士》七首等篇反覆讀之。若能窺其胸襟之廣大,寄託之遙深,則知此公于聖賢豪傑皆已升堂入室。爾能尋其用意深處,下次試解說一二首寄來。

又問「有一專長,是否須兼三者,乃為合作」,此則斷斷不能。韓無陰柔之美,歐無陽剛之美,況於他人而能兼之?凡言兼眾長者,皆其一無所長者也。

鴻兒言此表範圍曲成,橫豎相合,足見善於領會。至于純熟文字,極力揣摩,固屬切實工夫,然少年文字,總貴氣象崢嶸。東坡所謂,蓬蓬勃勃,如釜上氣。

古文如賈誼《治安策》、貴山《至言》、太史公《報任安書》、韓退之《原道》、柳子厚《封建論》、蘇東坡《上神宗書》,時文如黃陶庵、呂晚村、袁簡齋、曹寅谷,墨卷如《墨選觀止》、《鄉墨精鋭》中所選兩排三疊之文,皆有最盛之氣勢。

爾當兼在氣勢上用功,無徒在揣摩上用功。大約偶句多,單句少,段落多,分股少,莫拘場屋之格式,短或三五百字,長或八九百字千餘字,皆無不可。雖系 《四書》題,或用後世之史事,或論目今之時務,亦無不可。總須將氣勢展得開,筆僅使得強,乃不至于束縛拘滯,愈緊愈獃。

嗣後爾每月作五課揣摩之文,作一課氣勢之文;講揣摩者送師閲改,講氣勢者寄余閲改。《四象表》中,惟氣勢之屆「太陽」者,最難能而可貴。古來文人雖偏于彼三者,而無不在氣勢上痛下工夫,兩兒溝宜勉之。此囑。

諭紀澤 同治四年七月十三日·臨淮

炒老米熬稀飯治脾虛。讀書須有趣味乃可,持久,拘苦疲因不能真有恆。

字諭紀澤:福秀之病,全在脾虧,今聞曉岑先生峻補脾胃,似亦不甚相宜,見五臟極虧者,皆不受峻補也。

爾少時亦極脾虧,後用老米炒黃,熬成極*之稀飯,服之半年,乃有轉機,爾母當尚能記憶。金陵可覓得老米否?試為福秀一服此方。

開生到已數日。無徵信接到,茲有覆信,並那二世兄信,爾閲後封口交會。渠需銀兩,爾陸續支付可也。

《義山集》似曾批過,但所批無多。余幹道光計二三四五六等年,用胭脂圈批,唯余有丁刻《史記》(六套在家否)、王刻韓文 (在爾處)、程刻韓詩(最精本)、小本杜詩、康刻〈古文辭類纂〉(溫叔帶回,霞仙借去)、《震川集》(在季帥處)、《山谷集》(在黃恕皆家)首尾完畢,餘皆有始無終,故深以無恆為憾。近年在軍中書,稍覺有恆,然已晚矣。


  

故壘爾等於少壯時,即從有恆二字痛下工夫,然須有情韻趣味,養得生機盎然,乃可歷久不衰。若拘苦疲睏,則不能真有恆也。

諭紀澤 同治四年八月十九日·徐州

船山著作鈔本付刊。借韓集來,以便,溫誦。《文獻通考》等書亦須取來。

字諭紀澤:王船山先生 《書經稗疏》三本,《春秋家說序》一薄本,系托劉韞齋先生在京城文淵閣鈔出者,爾可遞寄歐陽曉岑丈處,以便續行刊刻。

劉松山前借去鄂刻地圖七本,茲已取回。尚有二十六本在金陵,可寄至大營,配成全部。

《全唐文》太繁,而郭慕餘處有專集十餘種,其中有《韓昌黎集》,吾欲借來一閲,取其無注,便于溫誦也。

又《文獻通考》(吾曾點過田賊、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雜、土貢、國用、刑制、輿地等門者)、《晉書》、《新唐書》(要殿本,《晉書》兼取李芋仙送毛刻本)均取來,以便翻閲,《後漢書》亦可帶來(殿本)。

冬春皮衣,均于此次舢板帶來。此囑。

諭諸兒 同治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徐州

長沙風俗華靡不宜住家,鄉間覓屋,或尚可得。

字諭紀澤紀鴻:家眷旋湘,應俟接筠仙丈覆信乃可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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