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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147 /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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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第147頁 / 共597頁。

燕、蓋之亂,桑弘羊子遷亡,過父故吏侯史吳,後遷捕得,伏法。會赦,侯史吳自出系獄。廷尉王平與少府徐仁雜治反事,皆以為「桑遷坐父謀反而侯史吳臧之,非匿反者,乃匿為隨者也」,即以赦令除吳罪。後侍御史治實,以「桑遷通經術,知父謀反而不諫爭,與反者身無異。侯史吳故三百石吏,首匿遷,不與庶人匿隨從者等,吳不得赦。」奏請覆治,劾廷尉、少府縱反者。少府徐仁,即丞相車千秋女婿也,故千秋數為侯史吳言;恐大將軍光不聽,千秋即召中二千石、博士會公車門,議問吳法。議者知大將軍指,皆執吳為不道。明日,千秋封上眾議。光於是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內異言,遂下廷尉平、少府仁獄。朝廷皆恐丞相坐之。太仆杜延年奏記光曰:「吏縱罪人,有常法。今更詆吳為不道,恐于法深。又,丞相素無所守持而為好言于下,盡其素行也。至擅召中二千石,甚無狀。延年愚以為丞相久故及先帝用事,非有大故,不可棄也。間者民頗言獄深,吏為峻詆;今丞相所議,又獄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不合眾心,群下讙嘩,庶人私議,流言四布。延年竊重將軍失此名于天下也。」光以廷尉、少府弄法輕重,卒下之獄。夏,四月,仁自殺,平與左馮翊賈勝胡皆要斬。而不以及丞相,終與相竟。延年論議持平,合和朝廷,皆此類也。

冬,遼東烏桓反。初,冒頓破東胡,東胡餘眾散保烏桓及鮮卑山為二族,世役屬匈奴。武帝出破匈奴左地,因徙烏桓于上谷、漁陽、右北平、遼東塞外,為漢偵察匈奴動靜。置護烏桓校尉監領之,使不得與匈奴交通。至是,部眾漸強,遂反。先是,匈奴三千餘騎入五原,殺略數千人;後數萬騎南旁塞獵,行攻塞外亭障,略取吏民去。是時漢邊郡烽火候望精明,匈奴為邊寇者少利,希復犯塞。漢復得匈奴降者,言烏桓嘗發先單于塚,匈奴怨之,方發二萬騎擊烏桓。霍光欲發兵邀擊之,以問護軍都尉趙充國,充國以為:「烏桓間數犯塞,今匈奴擊之,于漢便。又匈奴希寇盜,北邊幸無事,蠻夷自相攻擊而發兵要之,招寇生事,非計也。」光更問中郎將范明友,明友言可擊,於是拜明友為度遼將軍,將二萬騎出遼東。匈奴聞漢兵至,引去。初,光誡明友:「兵不空出;即後匈奴,遂擊烏桓。」烏桓時新中匈奴兵,明友既後匈奴,因乘烏桓敝,擊之,斬首六千餘級,獲三王首。匈奴由是恐,不能復出兵。


  

孝昭皇帝上元鳳四年(甲辰,公元前七七年)

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

甲戌,富民定侯田千秋薨。時政事壹決大將軍光;千秋居丞相位,謹厚自守而已。

夏,五月,丁丑,孝文廟正殿火。上及群臣皆素服,發中二千石將五校作治,六日,成。太常及廟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會赦,太常轑陽侯德免為庶人。

六月,赦天下。


  
初,杅冞遣太子賴丹為質于龜茲;貳師擊大宛還,將賴丹入至京師。霍光用桑弘羊前議,以賴丹為校尉,將軍田輪台。龜茲貴人姑翼謂其王曰:「賴丹本臣屬吾國,今佩漢印綬來,迫吾國而田,必為害。」王即殺賴丹而上書謝漢。

樓蘭王死,匈奴先聞之,遣其質子安歸歸,得立為王。漢遣使詔新王令入朝,王辭不至。樓蘭國最在東垂,近漢,當白龍堆,乏水草,常主發導,負水擔糧,送迎漢使;又數為官吏卒所寇,懲艾,不便與漢通。後復為匈奴反間,數遮殺漢使。其弟尉屠耆降漢,具言狀。駿馬監北地傅介子使大宛,詔因令責樓蘭、龜茲。介子至樓蘭、龜茲,責其王,皆謝服。介子從大宛還,到龜茲,會匈奴使從烏孫還,在龜茲,介子因率其吏士共誅斬匈奴使者。還,奏事,詔拜介子為中郎,遷平樂監。介子謂大將軍霍光曰:「樓蘭、龜茲數反覆,而不誅,無所懲艾。介子過龜茲時,其王近就人,易得也;願往刺之以威示諸國。」大將軍曰:「龜茲道遠,且驗之於樓蘭。」於是白遣之。介子與士卒俱賫金幣,揚言以賜外國為名,至樓蘭。樓蘭王意不親介子,介子陽引去,至其西界,使譯謂曰:「漢使者持黃金、錦繡行賜諸國。王不來受,我去之西國矣。」即出金、幣以示譯。譯還報王,王貪漢物,來見使者。介子與坐飲,陳物示之,飲酒皆醉。介子謂王曰:「天子使我私報王。」王起,隨介子入帳中屏語,壯士二人從後刺之,刃交匈,立死;其貴人、左右皆散走。介子告諭以王負漢罪,「天子遣我誅王,當更立王弟尉屠耆在漢者。漢兵方至,毋敢動,自令滅國矣!」介子遂斬王安歸首,馳傳詣闕,縣首北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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