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同生昆弟姊凡三人,皆先死。四室之孤男女,凡二十人,皆幼。遺資無十金,無田無宮以為歸,無族親朋友以為依也。天將以是安施耶!銘曰:
有行以為本,有文以為華。恭以事其職,而勤以嗣其家。位卑而無年,籲其奈何!
●卷二十六·碑誌三
唐朝散大夫贈司勛員外郎
孔君墓誌銘
昭義節度盧從史,有賢佐曰孔君,諱戡,字君勝。從史為不法,君陰爭,不從,則于會肆言以折之。從史羞,面頸發赤,抑首伏氣,不敢出一語以對,立為君更令改章辭者,前後累數十。坐則與從史說古今君臣父子道,順則受成福,逆輒危辱誅死,曰:「)公當為彼,不得為此。」從史常聳聽,喘汗。居五六歲,益驕,有悖語,君爭,無改悔色,則悉引從事,空一府往爭之。從史雖羞,退益甚。君泣語其徒曰:「吾所為止於是,不能以有加矣!」遂以疾辭去,臥東都之城東,酒食伎樂之燕不與。
當是時,天下以為賢,論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雲。
會宰相李公鎮揚州,首奏起君,君猶臥不應。從史讀詔,曰:「是故舍我而從人耶!」即誣奏君前在軍有某事。上曰:「吾知之矣!」奏三上,乃除君衛尉丞,分司東都。詔始下,門下給事中呂元膺封還詔書。
上使謂呂君曰:「吾豈不知戡也?行用之矣。」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將浴臨汝之湯泉;壬子,至其縣,食遂卒,年五十七。公卿大夫士相弔于朝,處士相弔于家。君卒之九十六日,詔縛從史送闕下,數以違命,流于日南。
遂詔贈君尚書司勛員外郎,蓋用嘗欲以命君者信其志。其年八月甲申,從葬河南河陰之廣武原。
君于為義若嗜欲,勇不顧前後;于利與祿,則畏避退處,如怯夫然。始舉進士第,自金吾衛錄事為大理評事,佐昭義軍。軍帥死,從史自其軍諸將代為帥,請君曰:「從史起此軍行伍中。凡在幕府,唯公無分寸私,公苟留,唯公之所欲為。」君不得已,留一歲,再奏自監察御史至殿中侍御史。從史初聽用其言,得不敗;後不聽信,惡益聞,君棄去,遂敗。
祖某,某官,贈某官;父某,某官,贈某官。君始娶弘農楊氏女,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韋屺女,皆有婦道。凡生一男四女,皆幼。前夫人從葬舅姑兆次。
卜人曰:「今茲歲未可以。」從卜人言不。君母兄,尚書兵部員外郎;母弟戢,殿中侍御史,以文行稱朝廷。將葬,以韋夫人之弟前進士楚材之狀授愈曰:「請為銘。」銘曰:
允義孔君,茲惟其藏。更千萬年,無敢壞傷!
故中散大夫河南尹杜君墓誌銘
杜氏自戴侯畿始分。戴侯之子恕,為幽州刺史,今居京兆諸杜,其後也。其季寬,孝廉、郎中。寬後三世曼,為河東太守,葬其父洹水之陽。
其後世皆從葬洹水。及正倫為太宗宰相,猶封襄陽公;太宗始詔葬京兆。襄陽公無子,以兄正藏子志靜後,遂嗣襄陽公。生僑,為懷州長史,棄官老沁水上,為富家,卒葬懷州武陟。
長史生損,為左司郎中,卒贈少大理。大理生е,為鄭州錄事參軍,死思明亂,贈吏部郎中。
公諱兼,字某,郎中第三子。舉進士第。司徒北平王燧,戰河北,掌書記,累官至監察御史。其後佐徐泗州軍,遂至濠州刺史。
徐泗州軍亂,以兵甲三千人,防淮道不絶,有功,加御史中丞,賜紫衣金魚。入為刑部郎中,以能官拜蘇州刺史。既辭行,上書曰:「李且反,必且奏族臣。」上固愛其才,書奏,即除吏部郎中,遂為給事中,出為商州刺史、金商防禦使,改河南少尹,行大尹事;半歲,拜大尹。
元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無疾暴薨,年六十。明年二月甲午,從葬懷州。
夫人常山郡君張氏,彭州刺史贈禮部侍郎{艹既}之女。生子男三人:柔立為天長主簿,詞立為壽州參軍,誼立為順宗輓郎。女一人。將葬,公之母兄太學博士冀,與公之夫人及子男女謀曰:「葬宜有銘,凡與我弟游而有文者誰乎?」遂來請銘。
銘曰:
杜氏大家,世有顯人;承繼綿綿,以及公身。始為進士,乃篤朋友;及作大官,克施克守。纂辭奮筆,渙若不思;公牒盈前,笑語指麾。祿以給求,食以會同;不畜不收,庫廄虛空。
事在於人,日遠日忘;何以傳之,刻此銘章。
唐銀青光祿大夫守左散騎常侍致仕上柱國襄陽郡王平陽路公神道碑銘
惟路氏遠有代序,自隋尚書兵部侍郎,諱袞,四代而至冀公。冀公諱嗣恭,以小邑蕭關令發聞,開元受賜更名,書於太史,治行靈州,終功南邦,享有丕祉,紹開厥家。官至兵部尚書,封冀國公,薨贈尚書右仆射司空。
公諱應,字從眾,冀公之嫡子。用大臣子謹飭,擢至侍御史、著作郎。選刺虔州,割余雩都,作縣安遠,以利人屬。鑿敗灘石,以平贛梗。
陶甓而城,罷人屢築。詔嗣冀封,又加尚書屯田郎中,進服色,遂臨于溫,築堤岳城橫陽界中,二邑得上田,除水害。拜尚書兵部郎中,兼御史中丞、淮南軍司馬;改刺廬州,又甓其城,人不歲苫。入為尚書職方郎中,兼御史中丞、佐鹽鐵使,使江東有功,用半歲,歷常州,遷至宣歙池觀察使,進封襄陽郡王。
至則出倉米,下其估,半以廩餓人。蜀闢誅,行軍千五百人于蜀。李將反,以聞,置鄉兵萬二千人;反,命將期以卒救湖常,坐牢江東心。以無助敗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