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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大義》第二十二篇論諸官。)
○六韜
案今所行《六韜》六卷,是宋元豐間刪定,凡六十篇,見存不錄,錄其佚文。
○文韜
文王問於太公曰:「賢君治國,何如?」對曰:「賢君之治國,其政平,吏不苛,其賦斂節,其自奉薄,不以私善害公法,賞賜不加於無功,刑罰不施於無罪;不因喜以賞,不因怒以誅。害民者有罪,進賢者有賞;後宮不荒,女謁不聽,上無淫慝,下無陰害。不供宮室以費財,不多遊觀台池以罷民,不雕文刻鏤以逞耳目。宮無腐蠹之藏,國無流餓之民也。」文王曰:「善哉。」(《群書治要》三十一)
文王問太公曰:「願聞治國之所貴。」太公曰:「貴治令之必行。治令必行,則治道通;治道通,則民大利;民大利,則君德彰矣。君不法天地,而隨世俗之所善以為法,故令出必亂,亂則復更為法,是以法令數變,則群邪成俗,而君沈於世,是以國不免危亡矣。」文王曰:「法令必行,大利人民,柰何?」太公曰:「法令之必行,則民俗利,民俗利則利天下,是法令利之必行,大利人民也。」(《群書治要》三十一,《禦覽》六百三十八)
文王問太公曰:「願聞為國之大失。」太公曰:「為國之大失者,為上作事而不法法,國君不悟,是為大失也。」文王曰:「願聞不法法,國君不悟。」太公曰:「不法法,則令不行,令不行,則主威傷;不法法,則邪不止,邪不止,則禍亂起矣。
不法法,則刑妄行,刑妄行,則賞無功;不法法,則國昏亂,國昏亂,則臣為變;不法法,則水旱發,水旱發,則萬民病;君不悟,則兵革起,兵革起,則失天下也。」文王曰:「誠哉。」(《群書治要》三十一,《禦覽》六百三十八)
文王問太公曰:「人主動作,舉事善惡,有福殃之應,鬼神之福無?」太公曰:「有之。主動作舉事,惡則天應之以刑,善則天應之以德,逆則人備之以力,順則神授之以職。故人主好重賦斂,大宮室,多游台,則民多病溫,霜露殺五穀,絲麻不成;人主好田獵畢弋,不避時禁,則歲多大風,飄牛馬,發屋拔木,民人飛揚數十里,禾谷不實;人主好破壞名山,壅塞大川,決通名水,則歲多大水,傷民,五穀不滋;人主好武事,兵革不息,則日月薄蝕,太白失行。故人主動作舉事,善則天應之以德,惡則人備之以力,神奪之以職,如響之應聲,如影之應形。」文王曰:「誠哉。」(《群書治要》三十一,《續漢·五行志》三注,又五注。《禦覽》九,又二百六十六,又八百三十九,又八百七十六,又八百七十九。又《五行大義》第七篇引太公云:「人主舉事,善則天應之以德,惡則天應之以刑。」)
故義勝怠者王,怠勝敬者亡。(《群書治要》三十一引《明傳篇》末多此二語。)
武王問太公曰:「桀紂之時,獨無忠臣良士乎?」太公曰:「忠臣良士,天地之所生,何為無有?」武王曰:「為人臣而令其主殘虐,為後世笑,可謂忠臣良士乎?」太公曰:「是諫者不必聽,賢者不必用。」武王曰:「諫不聽,是不忠;賢不用,是不賢也。」太公曰:「不然。諫有六不聽,強諫有四必亡,賢者有七不用。」武王曰:「願聞六不聽,四必亡,七不用。」太公曰:“主好作宮室台池,諫者不聽;主好忿怒,妄誅殺人,諫者不聽;主好所愛,無功德而富貴者,諫者不聽;主好財利,巧奪萬民,諫者不聽;主好珠玉奇怪異物,諫者不聽,是謂六不聽。(案上言六不聽僅五事,轉寫有脫)
四必亡,一曰強諫不可止,必亡;二曰強諫知而不肯用,必亡;三曰以寡正強正眾邪,必亡;四曰以寡直強正眾曲,必亡。七不用,一曰主弱親強,賢者不用;二曰主不明,正者少,邪者眾,賢者不用;三曰賊臣在外,奸臣在內,賢者不用;四曰法政阿宗族,賢者不用;五曰以欺為忠,賢者不用;六曰忠諫者死,賢者不用;七曰財貨上流,賢者不用。”(《群書治要》三十一)
武王伐殷,得二丈夫(《文選》注、《禦覽》作大夫,)而問之曰:「殷國之將亡,亦有妖乎?」其一人對曰:「有。殷國嘗雨血雨灰雨石,小者如椎,大者如箕。常六月雨雪,深尺餘。」武王曰:「大哉妖也!」其一人對曰:「是非殷國之大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