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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菲爾麥說:「挪亞是洪水之後倖存下來的人類的唯一繼承人,為什麼竟然有人以為上帝會剝奪他生而獲有的繼承權呢?」不錯,繼承權在英國是就長子而言的。根據英國的法律,長子應當繼承他父親的所有土地。但是,上帝在什麼地方曾經指定過任何一位「世界的繼承人」?上帝又是怎樣「剝奪了他生而獲有的繼承權」?當時,世界上的土地不僅挪亞用不完,就是他的兒子們一起使用也是綽綽有餘的。在一方的佔有或使用,絲毫也不會妨害另一方的佔有或使用的情況下,如果上帝給了挪亞的兒子們一種權利來使用世上的一部分土地,以供養他們自己和家庭,這對挪亞會造成什麼損害?對於以上這些問題,如果菲爾麥能夠明確回答我們,那該有多好!
菲爾麥也許預料到,他這種糊弄人的做法不會獲得很大成功。無論他怎樣說,人們總是容易相信《聖經》上那些淺顯易懂的話,並按照他們所見到的情況而認為上帝的賜予是上帝對挪亞和他的兒子們一起說的。於是他力圖暗示,對挪亞說的賜予似乎並不包括所有權和統治權,因為制服地上世界和對生物的統治權在那些話裡都被省略了,地上世界連一次也沒有被提到過。所以,他說:“這兩處原文是很有差別的。
第一次賜福給予亞當對地上世界和一切生物的統治權,第二次賜福則允許挪亞享有利用生物作為食物的自由。在這裡,他對萬物的所有權沒有變更或縮小,只把他的取食範圍擴大了。”我們應當糾正說,是「他們的」取食範圍,因為上帝說,「我把它們都賜給你們」。不過,菲爾麥用的卻是「他的」。
這樣一來,挪亞的兒子們在挪亞去世前,根據菲爾麥的規定,就不得不過禁食的日子了。
與菲爾麥相反,我認為,上帝對亞當說的「我使一切獸類都必驚恐和畏懼你們」一語僅僅表示了統治權的意思;或者說表示了人類對其他生物的極大優越地位被確定了的意思。而在上帝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們的賜福中,所有權不但是用明白的文字賜予的,而且其範圍比給予亞當的要大得多。為了表示挪亞和他的兒子們已被賜予人類所能有的最大限度的所有權,上帝不僅明確告知:「我把它們都交付你們的手裡。」上帝還說:「凡活着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
而這是賜予亞當的特許中所沒有的。因為無論亞當是怎樣一個絶對君主,他也沒有為了充饑而去與一隻雲雀或兔子鬥爭的膽量,只能跟動物一樣去吃草本植物。菲爾麥卻不顧這些事實,硬是把這個稱為「利用它們作為食物的自由,它只是範圍的擴大,而不是所有權的變更」。我想,如果有一個國家的絶對君主,吩咐菲爾麥去「制服這個地上世界」,並給予他對世界生物的統治權,但卻不許他從羊群中取走一隻小山羊或小綿羊來充饑,在這種情況下,他恐怕不會把自己當作是那個地方或在那個地方的畜群的主人或所有者。
相反,他將會看出一個牧羊人可能具有的支配權和作為一個所有者享有的完全所有權之間的差別。因此,如果是菲爾麥自己的事,我相信他就會認為這裡存在着一種變更——不,一種所有權的擴大,並認為挪亞和他的兒子們基于這個賜予不僅得到了給予他們的所有權,而且得到了亞當不曾有的支配生物的所有權。所以,正如我們在這裡所看到的,在洪水以後,人類的所有權可以被變更和擴大,以前不允許的用途現在也允許了。綜上所述,我以為很顯然亞當和挪亞都不享有任何「個人統治權」,也不享有任何將其拰裔排斥在外的對生物的唯一所有權。
因為當子孫們相繼長大後會需要生物,並能夠利用生物。
五結論
這樣,我們已經考察了菲爾麥根據上帝所宣佈的賜福詞(《舊約-創世記》
第一章第二十八節)而主張的亞當享有君權的論證。在那裡,我以為任何有理智的讀者,除了看到把人類在地球上的位置提高到其他種類的生物以上之外,不可能發現別的意思。這不過是賜給人類對其他生物的統治權而已。在經文淺顯易懂的文字中,這個意思是非常明顯的。
除了菲爾麥之外,沒有任何人會認為有必要去證明這些看起來意思完全相反的文字如何給予亞當對其他人類的絶對君權,或對一切生物的唯一的所有權。總而言之,這段賜福詞遠遠不能證明亞當是唯一的所有者。恰恰相反,它證實了一切東西最初都是人類共有的。從上帝的這個賜予以及《聖經》的其他地方都可以看出來,建立在個人統治權之上的亞當的主權,既然沒有支持它的任何基礎,必然是站不住腳的。
第五章
論亞當由於丈夫身份而享有主權一丈夫身份與亞當統治權
被菲爾麥用來作為他的亞當君權說的另一處《聖經》上的根據,就是《舊約-創世記》
第三章第十六節:「你必戀慕你的丈夫,你的丈夫必管轄你。」菲爾麥說:「這就是政府的最初授予。」據此,他在同頁的後面得出結論說:「最高的權力是落在父親的身份上,並且只限于一種形式的政府,這就是君主制。」
二看菲爾麥的論證